卷第一百三十九(第12页)
叶容对曰:“陛下行法不问戚里,天下闻之,孰不胃服耶!”
己亥,臣僚言:“祖宗留意考课之法,王安石始罢之。
望遵太宗故事,应监司、郡守朝辞日,别给御前印纸历子。
至于兴某利,除某害,各为条目,每考令当职官吏从实批书,任满精核。”
诏:“经筵官参祖宗法与见行条制,务要适中,可以久行。”
五月,甲辰,叶容等荐俞翊为饶州守,言其作邑有声,但资格尚浅,帝曰:“选材治剧,不须较资格也。”
戊申,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观并侍读、致仕张焘卒。
焘外和内刚,帅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
谥忠定。
金主如华严寺观故辽主诸铜像,诏主僧谨视之。
己酉,罢权借职田。
庚戌,参知政事叶容罢,以魏杞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林安宅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中书舍人蒋芾签书枢密院事。
壬子,金诏云中大同县及警巡院给复一年。
癸丑,太白经天。
罢修建康行宫。
丁巳,帝谕宰执曰:“近臣僚多言大臣不任事,卿等更宜勉力。
如朕有不至处,或事不可行,但来执奏。”
庚申,命未任守臣者不得除郎官。
魏杞奏:“监司人应否除授?”
帝曰;“监司,察州县者也,事同一体。”
丙寅,诏:“今后看详四方献投书札文字,拟等第以上。”
丁卯,诏:“诸路监司、守臣预讲荒政。
如水旱无备,必置于罚;备预有方,当议推赏。”
六月,甲戌,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
戊寅,诏:“制科权罢注疏出题;守臣、监司亦许解送。”
庚辰,封皇孙挺为荣国公。
辛巳,太白经天。
壬午,林安宅、蒋芾言:“臣等备员宥地,所职在于兵将。
如二三大将,陛下所深知。
偏裨间有才者亦多,但臣等素不相识,无以知其才否,欲自此与之相见。”
帝曰:“卿等当于陛差时审察之。”
丙戌,废永丰圩。
庚子,金主措于银山。
知秀州孙大雅代还,言:“州有柘湖、淀山湖、陈湖,支港相贯,西北可入于江,东南可达于海。
旁海农家,作坝以却咸潮,虽利及一方,而水患实害邻郡;设疏导之,则又害及旁海之田。
若于诸港浦置闸启闭,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获利。
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钱,丁户出力,于农隙修治之。”
于是以两浙转运副使姜诜与守臣视之。
诜寻与秀州、常州、平江府、江阴军条上利便,诏:“秀州华亭县张泾闸并淀山湖,俟今年十一月兴修;常州江阴军蔡泾港及申港,明年春兴修;利港俟休役一年兴修;平江府姑缓之。”
秋,七月,己酉,调泉州左翼军屯许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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