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九(第9页)
市人莫测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独曰:“是不难晓。
他人之归正者,侥幸富贵而已,蕴古则真细作也。
夫谍来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后至者知其已至耳。”
至是遣仆北归,有告者,搜其书,皆刺朝廷阴事也。
乃诛之。
乙未,金主冬猎,旋还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来贺会庆节,以后每岁如之。
乙巳,淮北红巾贼逾淮劫掠,立赏格讨捕之。
已而知楚州胡则,遣巡尉击杀其首卢荣。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谓宰臣曰:“朕在位日浅,未能遍识臣下贤否。
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贤之意?”
己未,诏:“后省抽上书可采者,撮其枢要,断章取义,立为篇目,缮写进呈,以牙牌一面,镌吏、户、礼、兵、刑、工、赃吏字,疏事目于下方。”
帝曰:“朕已令制造数副,记朝廷事。
省部亦当依此以备遗忘。”
癸亥,金立诸路通检地土等第税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权制,至是诏有司删定,谓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尝再阅,卿等勿怀疑惧。
朕于大臣,岂有不相信者!
但军国事不敢轻易,恐或有误也。”
布萨忠义对曰:“臣等岂敢窃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
陛下留神万几,天下之福也。”
辛未,遣龙大渊抚谕两淮,措置屯田,督捕盗贼。
十二月,戊寅,以洪适为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汪澈为枢密使。
庚寅,以叶容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
近习梁俊彦,请税江、淮沙田、芦场,可助军饷,帝以问容。
容对曰:“芦场臣未之详。
沙田者,乃江滨出没之地,水激于东则沙涨于西,水激于西则沙复涨于东,其田未可以为常也。
辛巳兵兴,两淮之田租并复,至今未征,况沙田乎!”
帝大悟,即罢之。
容退至中书,召俊彦,切责之曰:“汝言利求进,万一淮民怨咨,为国生事,虽斩汝万段,岂足塞责!”
俊彦惶恐,免冠谢,始释之。
起居郎、权中书舍人蒋芾奏曰:“中书政本之地,舍人之职,不特掌行词命而已,故事,亦许缴驳。
臣虽暂时兼摄,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职事。
倘政令之有过举,除授之有失当,不免时犯天听,尚赖陛下容纳。”
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与除授之间,虽人主有过失,亦何论奏。”
是岁,遣方滋等贺金主正旦。
金亦遣乌库哩忠弼来贺正旦。
以后,岁如之。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
春,正月,丙辰,宰执进呈升差人数,帝曰:“须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垦田给还复业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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