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第5页)
州县斥卖,多置坊局,付之胥徒,其权称之减克,泥沙之杂和,官皆不之问,私价轻而官价重,官民大半食私盐,故官粜不行,三也。
巡尉未尝警捕,但日具巡历,申于官长,月书所到,置于驿壁,私贩猾吏,莫之谁何,四也。
今之邑敷卖官食盐与夫借盐本钱者,多是给虚券,约册到数日支给。
甚至抛敷卖之数,付之耆保,摊及侨户,其见在盐,却封桩不得支出,谓之‘长生盐’;若人户不愿请盐,只纳敷数之半,以贴陪官,将官盐贮之别所以作后日之数,谓之‘还魂盐’;猾吏揽扑民户贴陪钱,请盐出卖,出息则与邑均分,谓之‘请钞盐’;五也,况闽中崇冈峻岭,浅滩恶濑,商旅兴贩,流转实难,故钞盐之法不可行也,宜讲究利害以革前弊。”
从之。
癸巳,刘珙自湖南召还。
首论:“独断虽英主之能事,然必合众智而质之以至公,然后有以合乎天理人心之正而事无不成。
若弃佥谋,徇私见,而有独御区宇之心,则适以蔽其四达之明,而左右私昵之臣将有乘之以干天下之公议者矣。”
又论羡馀之弊曰:“州县赋入有常,大郡仅足支遣,小郡往往匮乏。
而近者四方尚有以羸馀献者,不过重折苗米或倍税商人,至有取新赋以积馀钱,捐积逋以与州郡。
州郡无以自给,不过重取于民,此民之所未便一也。
和籴之弊,湖南、江西为尤甚,朝廷常下蠲免之令,远方之民举手相贺,曾未数月,又复分抛。
州县既乏缗钱,将何置场收籴?倘有已革纲运之弊,自可减和籴之数,此民之所未便二也。
望诏止之。”
帝嘉纳。
寻以珙为翰林学士。
珙尝从容言于帝曰:“世儒多病汉高帝不悦学,轻儒生,臣窃以为高帝之聪明英传,其所不悦,特腐儒之俗学耳。
诚使当世之士有以圣王之学告之,臣知其必将竦然敬信,而其功烈之所就,不止于是而已。
盖天下之事无穷,而应事之纲在我,惟其移于耳目,动于意气,而私欲萌焉,则其纲必弛,而无以应夫事物之变。
是以古之圣王无不学,而其学也必求多闻,必师古训,盖将以明理正心而立万事之纲,则虽事物之来,千变万化,而在我常整而不紊矣。
惜乎当时学绝道丧,未有以是告高帝者。”
帝亟称善。
镇江军帅戚方,刻剥役使,军士嗟怨,言者及之,陈俊卿言外议内臣中有主方者,帝曰:“朕亦闻之。
方罪固不可贷,亦当并治左右素主方者以警其馀。”
即诏罢方。
八月,丁酉,以内侍陈瑶、李宗回付大理,究其贿状。
瑶决配循州;宗回除名,编管筠州;方安置潭州。
于是诏戒兵将官交结内侍,公行苞苴,自今有违戾,必罚无赦。
帝又谕辅臣以“建康刘源亦尝有赂于近习,方思有以易之。
今且欲遣王抃至彼检察奸弊,留数月而后归,庶新帅之来,不至循习。”
俊卿又言:“今但遴选主帅,则宿弊当自革矣。”
帝曰:“政患未得其人耳。”
俊卿曰:“苟未得人,更得精择。
既已委之,则当信任。
未得其人,已先疑之,似非朝廷所以待将帅之体。
且军中财赋,所以激劝将士,但主帅不以自私,则其它当一听之。
今检柅苛细,动有拘碍,则谁复敢出意绳墨之外,为国家立大事乎!
况朝廷所以待将帅者如此,使有气节者为之,心必不服;其势必将复得奸猾之徒,则其巧思百出,弊随日滋,又安得而尽革耶!
今不虑此,而欲独任一介单车之使以察之,政使得人,犹失任而无益,况不得人,则其弊又将不在将帅而在此人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