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续资治通鉴在线阅读 > 卷第一百四十一

卷第一百四十一(第4页)

目录

金主曰:“朕尚知之,汝有不知者乎?朕若举行,汝将安用!”

丁巳,中书、门下省勘会诸路监司近来多不巡按,官吏贪情,无所畏惮。

间有出巡去处,又多容纵随行公吏等乞觅骚扰,理宜约束。

诏:“诸路监司,今后分上下半年依条巡按,询访民间疾苦,纠察贪情不职官吏,仍具请实以闻。

如敢依前容纵公吏等乞觅骚扰,当置重典。”

己未,新江东运副程大昌朝辞,帝谕曰:“近来监司多不巡历,朕期卿遍行诸州,察守令臧否,民情冤抑,悉以闻。”

壬戌,金主秋猎。

甲子,诏侍从、台谏集议钦宗配飨功臣。

丙寅,起居郎林机论诸郡守臣欲郡计办集,而不恤县之匮乏,以致横敛及民,帝曰:“甚不体朕宽恤之意。

且如税赋太重,朕欲除减,但有所未及,当以次第为之。”

机又曰:“诸处有羡馀之献,皆移东易西以求恩幸。”

帝曰:“今之财赋,岂得有馀!

今后若有献,朕当却之。”

壬申,诏:“三衙诸军应有违军律弊事,统兵官特与放罪,差主帅措置,日下尽行除勒。

其军校有因教阅损坏军器,官为修补。

军身务令饱,不得多敛钱米,却行减克。

借差军兵战马,多破白直,诸处窠役回易,私占官兵,悉行拘收入队教阅,务须军政整肃。

诸处送到官员月给并应副索客及诸般名色,掊敛、减克、陪填、赢落以为私用,并计赃论罪。

私借人马,亦计庸科断。

其违戾统制、统领、将、佐,从主帅按劾以闻,当重置典宪;主帅失于纠举,亦重作行遣。”

先是枢密院奏:“国家抚养战士,全藉主兵官督责教阅,以备缓急。

近来三衙诸军统兵官,循习私意,恣为不公,有害军政。”

遂条具十一事,乞行惩革,故有是诏。

命淮西安抚司参议官许子中措置淮西山水砦招集归正人垦官田。

是月,复监司选本贯法。

是秋,令监司、帅臣臧否守令。

太常少卿林栗等言:“窃惟祀帝于郊,在国之南,就阳位也。

国家举行典礼,岁中祀上帝者四:春祈、夏雩、秋享、冬报,其二在南郊圆坛,其二在城西惠照院望祭斋宫。

盖缘在京日,孟夏大雩,别建雩坛于郊丘之左;季秋大享,有司摄事,就南郊斋宫端诚殿。

今城西望祭斋宫,于就阳之义无所依据,欲望详酌,除三岁亲祠自有典故外,其有司摄事,岁中四祭,并即圆坛以遵旧制。”

从之。

续礼部侍郎郑闻等言:“国初沿袭唐制,一岁四祭昊天上帝于郊丘,谓祈谷、大雩、享明堂、礼圜丘也。

惟是明堂当从屋祭,元祐六年,从太常博士赵叡之请,有司摄事,乃就斋宫行礼,至元符元年,又寓于斋宫端诚殿。

窃见今郊丘之偶有净明寺,请遇明堂亲飨,则遵依绍兴三十一年已行典礼;如常岁,有司摄事,则当依元祐臣僚所陈,权寓净明寺行礼,庶合明堂之义。”

从之。

冬,十月,丁亥,金主还都。

戊子,赈温、台二州被水贫民。

以守臣不上闻,各降官、落职放罢,监司各降一官。

庚子,臣僚言:“陛下临御之初,约束州县受纳苗米多收加耗,法禁严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