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一(第6页)
《太宗实录》初修于至道,再修于大中祥符九年,《神宗实录》三次重修,《哲宗实录》亦两次重修。
神宗、哲宗两朝所以屡修,则与太祖、太宗异,盖不独于事实有所漏略,而又辄以私意变乱是非,故绍兴初不得不为辨白也。
其诬谤虽辨白,而漏略固在,然犹愈乎近所修《徽宗实录》,盖《徽宗实录》疏舛特甚。
近诏修《四朝正史》,夫修《正史》当据《实录》,《实录》倘差误不可据,则史官无以准凭下笔。
请用太祖、太宗故事,将《徽宗实录》重加刊修,并不别置私局,只委史院官取前所修《实录》仔细看详,是则存之,非则去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
《实录》先具,《正史》便当趣成。”
又言:“臣近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迄治平,自合依诏旨接续修进。
乞许臣专意讨论徽宗一朝事迹纂述。
《长编》既具,即可助成《正史》。”
乙巳,复置成都路广惠仓。
丙午,金制:“职官犯公罪,在京已承伏者,虽去官犹论。”
是日,张栻新除严州,入见,上言:“欲复中原之土,必先收中原百姓之心;欲得中原百姓之心,必先有以得吾境内百姓之心。
求所以得吾境内百姓之心无佗,不尽其力,不伤其财而已。
苟中愿之人,闻吾君爱惜百姓如此,又闻百姓安乐如此,则其归孰御!”
帝曰:“诚当如此。
况中原之人,本吾赤子,必襁负其子而至矣。”
栻又言:“今日诞谩之风不可长,至如边事,须委忠实不欺之臣。
不然,岂不误陛下倚任!”
帝曰:“若诞谩,必至误国事。”
栻又言:“先听其言,却考其实,此所谓敷奏以言,明试以功。”
栻至郡,问民疾苦,首以丁盐绢钱太重为请,诏蠲其半。
降会子二十万贯付两淮漕司收换铜钱,两淮州郡并以铁钱及会子行使。
金司徒、御史大夫李石,司宪既久,年寝高,御史台奏事,有在制前断定乞依新条改断者,金主曰:“若在制前者,岂可改也!”
金主御香閤,召中丞伊喇道谓之曰:“李石耄矣,汝等宜尽心。
向所奏事甚不当,岂涉于私乎?”
佗曰,又谓石曰:“卿近累奏皆常事,臣下善恶邪正,无语及之。
卿年老矣,不能久居此。
若能举一二善士,亦不负此职也。”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
春,正月,癸丑,雅州沙平蛮寇边,焚碉门砦,四川制置使晁公武调兵讨之,失利。
乙卯,修楚州城。
朝议欲戍清河口,左骁卫上将军陈敏言:“金兵每出清河,必遣人马先自上流潜渡。
今宜修楚州城池,善楚州为南北襟喉,彼此必争之地。
长淮二千馀里,河道通北方者五,清、汴、涡、颍、蔡是也;通南方以入江者,唯楚州运河耳。
北人舟舰自五河而下,将谋渡江,非得楚州运河,无缘自达。
昔周世宗自楚州北神堰凿老鹳河,通战舰以入大江,南唐遂失两淮之地。
由此言之,楚州实为两淮司命,愿朝廷留意。”
遂使敏城之,而移守焉。
礼部侍郎致仕黄中,年七十馀,帝思之,召赴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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