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二(第13页)
如辽之海滨王,以国人爱其子,嫉而杀之,所为如此,安得不亡!
唐太宗又尝谓高宗曰:‘尔于李勣无恩,今以事出之。
我死,宜即授以仆射,彼必致死力矣。
’君人者安用伪为!
受恩于父,焉有忘报于子者乎!”
丙戌,金主享太庙;丁亥,有事于圜兵,大赦。
是日,臣僚请改和州西路花装队,帝曰:“三衙旧亦结花装队,昨已更改。
与其临敌旋行抽摘,不若逐色团结之有素也。”
癸巳,金群臣加上尊号曰应天兴祚钦文广武仁德圣教皇帝。
甲午,虞允文言:“旧法,黄甲不曾到部人,在铨试下等人之上。”
帝曰:“可依旧法。”
又曰:“改法不当,终有窒碍,不如详审于初,则免改更于后也。”
是月,策制科眉山布衣李垕入第四等,赐制科出身。
十二月,癸卯,金主冬猎。
乙卯,还宫。
丙辰,金参知政事敬嗣晖卒。
先是军人王俊,自称八厢,诈取军中钱物,配广南,帝曰:“御前从来无八厢差出,可拟指挥行下诸路,如有自称八厢之人,即收捉根勘。”
戊午,诏行之。
帝顾虞允文曰:“卿昨言,若真八厢,对人自称,亦所当罪,此言甚当。”
庚申,诏:“閤门舍人依文臣馆阁,以次轮对。”
王抃用事故也。
辛酉,金进封皇子永中为赵王,永成为豳王,永升为虞王,永蹈为徐王,永济为滕王。
乙丑,永中与曹王永功俱授明安,仍命永功亲治事以习为政。
丙寅,诏:“都统制岁举所知二人,统制岁举一人,以智勇俱全为上,善抚士卒为次,专有胆勇又为次,将校士卒惟其所举。”
从臣僚之请也。
金吏部侍郎靖之使高丽也,欲宣金主诏于王晛,而晛已为晧囚于海岛,托言:“晛已避位,出居它所,病有加无损,不能就位拜命,往复险远,非使者所宜往。”
靖竟不得见晛,乃以诏授晧,转取表附奏,仍以让国为言。
靖还,金主问大臣,皆曰:“晛表如此,可遂封之。”
赫舍哩良弼、完颜守道曰:“待晧祈靖,未晚也。”
是月,晧遣其礼部侍郎张翼明等请封于金。
是岁,移马军司屯于建康府。
金河决王村,南京、孟、卫州界多被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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