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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四十三(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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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蒙圣恩,复令暂留,如之敏之端方,愿召归旧班,以辟敢言之路。”

帝曰:“今以监司处之,亦自甚优。”

顾曾怀曰:“丞相之言甚宽厚,可书之《时政记》。”

癸酉,金主如百花川。

甲戌,金命赈山东路饥。

丁丑,金主次准居。

久旱而雨。

戊寅,金主观稼,禁扈从蹂践民田,禁百官及承应人不得服纯黄油衣。

癸未,金主谓宰臣曰:“朕每次舍,凡秣马之具,皆假于民间,多亡失,不还其主,此弹压官不职,可择人代之。

所过即令询问,但亡失民间什物,并偿其直。”

乙酉,金给西北路人户牛。

戊戌,诏福建盐行钞法,从转运陈岘之请也。

仍支借十万贯作本。

知福州陈俊卿移书宰执曰:“福建盐法与淮、浙不同。

盖淮、浙之盐,行八九路、八十馀州,地广数千里,故其利甚博。

福建八州,惟汀、邵、剑、建四州可售,而地狭人贫,土无重货,非可以它路比也。

今欲改行钞法,已夺州县岁计,又欲严禁私贩,必亏税务常额;而贫民无业,又将起而为盗。

夫州县阙用,则必横敛农民;税务既亏常额,则必重征商旅。

盗贼既起,则未知所增三十万缗之入,其足以偿调兵之费否也!

将来官钞或滞不行,则必科下州县;州县无策,必至抑配民户。

本以利民而反扰之,恐皆非变法之本意也。”

当时不能用,然钞法果不行。

丙申,立宗室铨试法。

六月,庚子,以武德郎令抬为金州观察使,封安定郡王。

辛丑,帝曰:“雨止,岁事有望。”

虞允文曰:“麦已食新,米价日减。”

帝曰:“今岁再得一稔,想见粒米狼戾,更得二年,便有三年之蓄。

仍须严切戒约,只置场和籴,听百姓情愿入中,不得纤毫科扰。”

壬寅,蠲两淮归正人撮收课子。

淮东巡尉有纵逸归正户口过淮者,夺官有差。

国子司业刘焞,尝移书宰相,言张说不当用,出为江西转运判官。

朝辞,论州县穷空无备及当今利害,帝曰:“江西旱荒之馀,州县亦是无备,亦多由官吏非其人。”

旋命赈江西饥。

丙午,傅自强言父察遇害于燕山,乞赐谥,特赐谥忠肃。

甲寅,金主如金莲川。

秋,七月,己巳,臣僚言:“祖宗马政、茶马司,并专用茶、锦、绢博易,蕃、汉皆便,近茶马司专用银币,甚非立法之意。

况茶为外界必用之物,银宝多出外界,甚非中国之利。”

诏四川宣抚司参旧法措置。

癸未,以曾觌为武泰军节度使。

庚寅,知光州滕瑞奏:“遇天申圣节,臣自书‘圣寿万岁’四字,约二丈馀,兼造三棚,高三丈馀,凡用绢五十匹,标背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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