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三(第4页)
既蒙圣恩,复令暂留,如之敏之端方,愿召归旧班,以辟敢言之路。”
帝曰:“今以监司处之,亦自甚优。”
顾曾怀曰:“丞相之言甚宽厚,可书之《时政记》。”
癸酉,金主如百花川。
甲戌,金命赈山东路饥。
丁丑,金主次准居。
久旱而雨。
戊寅,金主观稼,禁扈从蹂践民田,禁百官及承应人不得服纯黄油衣。
癸未,金主谓宰臣曰:“朕每次舍,凡秣马之具,皆假于民间,多亡失,不还其主,此弹压官不职,可择人代之。
所过即令询问,但亡失民间什物,并偿其直。”
乙酉,金给西北路人户牛。
戊戌,诏福建盐行钞法,从转运陈岘之请也。
仍支借十万贯作本。
知福州陈俊卿移书宰执曰:“福建盐法与淮、浙不同。
盖淮、浙之盐,行八九路、八十馀州,地广数千里,故其利甚博。
福建八州,惟汀、邵、剑、建四州可售,而地狭人贫,土无重货,非可以它路比也。
今欲改行钞法,已夺州县岁计,又欲严禁私贩,必亏税务常额;而贫民无业,又将起而为盗。
夫州县阙用,则必横敛农民;税务既亏常额,则必重征商旅。
盗贼既起,则未知所增三十万缗之入,其足以偿调兵之费否也!
将来官钞或滞不行,则必科下州县;州县无策,必至抑配民户。
本以利民而反扰之,恐皆非变法之本意也。”
当时不能用,然钞法果不行。
丙申,立宗室铨试法。
六月,庚子,以武德郎令抬为金州观察使,封安定郡王。
辛丑,帝曰:“雨止,岁事有望。”
虞允文曰:“麦已食新,米价日减。”
帝曰:“今岁再得一稔,想见粒米狼戾,更得二年,便有三年之蓄。
仍须严切戒约,只置场和籴,听百姓情愿入中,不得纤毫科扰。”
壬寅,蠲两淮归正人撮收课子。
淮东巡尉有纵逸归正户口过淮者,夺官有差。
国子司业刘焞,尝移书宰相,言张说不当用,出为江西转运判官。
朝辞,论州县穷空无备及当今利害,帝曰:“江西旱荒之馀,州县亦是无备,亦多由官吏非其人。”
旋命赈江西饥。
丙午,傅自强言父察遇害于燕山,乞赐谥,特赐谥忠肃。
甲寅,金主如金莲川。
秋,七月,己巳,臣僚言:“祖宗马政、茶马司,并专用茶、锦、绢博易,蕃、汉皆便,近茶马司专用银币,甚非立法之意。
况茶为外界必用之物,银宝多出外界,甚非中国之利。”
诏四川宣抚司参旧法措置。
癸未,以曾觌为武泰军节度使。
庚寅,知光州滕瑞奏:“遇天申圣节,臣自书‘圣寿万岁’四字,约二丈馀,兼造三棚,高三丈馀,凡用绢五十匹,标背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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