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四(第2页)
愿明诏大臣,深思致弊之由,共图革弊之术,使士风稍振,百官奉职。”
从之。
浙西漕帅言进士施浦等各出米五千石赈济,欲遵格补官,帝曰:“朕不鬻爵以清入仕之源。
今以赈济补官,为百姓尔。”
甲午,金主谓大臣曰:“海陵纯尚吏事,当时宰执,止以案牍为功。
卿等当思经济之术,不可狃于故常也。”
丙申,以参知政事郑闻为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
甲辰,金主更名雍,诏中外。
金完颜璋之获罪也,群臣纷议,谓午年必用兵。
金主以问宰相,赫舍哩良弼对曰:“太祖以甲午年伐辽,太宗以丙午年克宋。
今兹宋人夺我国书,而适在午年,故有此语,未必然也。”
因遣刑部尚书梁肃为宋国详问使。
其书略曰:“盟书所载,止于帝加皇字,免奉表称臣、称名、再拜,量减岁币,便用旧议,亲接国书。
兹礼一定,于今十年。
今知岁元国信使到彼,不依例引见,辄令迫取于馆。
侄国体当如是耶?往问其详,宜以诚报。”
癸丑,肃入见,帝仍立接国书,肃还,附书谢。
金主大喜,欲以肃为执政。
良弼曰“梁肃可相,但使宋还即为之,宋人自此轻我矣。”
乃止。
建降以来,因唐旧制,分别流品,不相混淆,故有出身、无出身及进士上三名、贤良方正、曾任馆阁、省府之类,迁转皆不同,犯赃及流外、纳粟,尤不使污士流,盖不特分左右也。
元丰官制行,始一之,然犹有一官而分左右者,徒以少优进士出身而已。
至元祐中,遂自金紫光禄大夫至承务郎,皆以有出身、无出身分左右,至犯赃则并去左右字,论者尤以为当。
绍圣以后,复去之。
绍兴初,方务行元祐故事,故左右之制亦复行之。
至是赵善俊建言,以为本范纯仁偏蔽之论,请复省去,从之。
丙辰,太白、岁星并见,经天。
是春,言者论:“淮南安抚使王之奇,好为大言,备位无补,欲为脱身之计,遂请分阃之行。
淮上荒残之馀,首建招诱,耕凿荒田,多请官钱、空名绫纸而去。
所招之人,间以妄包已垦熟田,计为顷亩,以补官者。”
遂罢之,之奇既罢,淮南复分为东、西路。
夏,四月,乙丑,金主谕宰臣曰:“闻愚民祈福,多建佛寺,虽已条禁,尚多犯者。
宜申约束,无令徒费财用。”
戊辰,金有事于太庙,以皇太子摄行事。
乙亥,金主谓太子诸王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弟。
自古兄弟之际,多因妻妾离间,以致相违。
且妻者乃外属耳,若妻言是听而兄弟相违,甚哉非理也!”
太子对曰:“《思齐》之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臣等愚昧,愿相励而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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