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四(第11页)
丁卯,以浙东旱伤,令转运提举兴修水利。
辛未,淮南转运司请濠州钟离、定远巡检耿成令再任,帝曰:“祖宗成法,惟监司及沿边郡守方许再任。
耿成虽有劳效,已经再任,不欲以小官差遣坏祖宗成法。”
甲戌,金主命年老者无注县令;若老而任政,择壮者佐之。
是月,辛弃疾诱赖文政,杀之,茶寇平。
遂上疏曰:“比年李金、赖文政等相继窃发,皆能一呼啸聚千百,杀掠吏民,至烦大兵翦灭。
良由州以趣办财赋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州不敢问;县以并缘科敛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
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吏以乞取害之,豪民以兼并害之,盗贼以剽夺害之,民不为盗,去将安之!
夫民为邦本,而贪吏迫使为盗,今年剿除,明年铲荡,譬之木焉,日刻月削,不损则折。
望陛下深思致盗之由,讲求弭盗之术,无徒持平盗之兵;申饬州县,以惠养元元为意。”
帝奖谕之。
冬,十月,戊寅朔,诏:“浙东合纳内藏库坊场钱,可依自来立定租额。”
赏平茶寇功。
湖南、江西、广东监帅,黜陟有差。
壬午,加上德寿宫尊号曰光尧寿圣宪天体道性仁诚德经文纬武太上皇帝,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
乙未,金主冬猎。
壬寅,帝谕执政曰:“李川按劾统制官解彦详等不能平贼,此甚可喜。
风俗委靡,务为姑息以徇人情,此弊非一日。
朕每见有能举职者,须与激励。
李川昨曾降官,今可与复元官,更转一官。”
丁未,金主还都。
十一月,庚戌,丽正门火。
初,金唐古部族节度使伊喇穆敦之子杀其妻而逃,金主命捕之。
至是梁国公主请赦之,金主谓宰臣曰:“公主妇人,不识典法,罪尚可恕。
穆敦请托至此,岂可贷宥!”
不许。
时命福建造海船,起两淮民兵赴合肥训练。
李彦颖言:“两淮州县,去合肥远者千馀里,近亦二三百里。
今民户三丁起其二,限三月而罢,事未集,民先失业矣。”
帝作色曰:“卿欲尽撤边备耶!”
彦颖曰:“今不得已,令三百里内,家起一丁诣合肥。
三百里外,就州县训习,日增给钱米,限一月罢。
庶不大扰。”
从之。
戊午,提点坑冶王楫,乞进宽乘钱以裨庆赉,帝曰:“此不可受,令就本处桩管,制造军器。”
癸亥,臣僚言:“祖宗时有会计录,备载天下财赋,出入有帐,一州以司法掌之,一路以漕属掌之。
绍兴七年,臣僚有请仿本朝三司之制,专置提举帐司,总天下帐状,以户部左曹郎官兼之,积习既久,视为文具。
请诏户部条画申严措置,俾天下财赋有所稽考,不致失陷。”
从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