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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四十六(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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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委官司守令,于农隙之地,官给米募夫,择湖水冲要,建石堰、斗门,并管察堤岸之损缺,修筑填补。”

旋命淮东领总叶翥核实以闻。

戊戌,兴州都统吴挺言:“今阶、成、西和、凤州并长举县营田,以三年计之,所得才四万九千馀缗,而所费乃百七万缗。

请以其田召民耕佃,将军兵抽还教阅。”

从之。

己亥,利州路复分东、西,以吴挺帅西路兼知兴州,知兴元府程价充东路安抚。

辛丑,金赈西南、西北两路饥。

壬寅,置镇江、建康府转般仓。

秋,七月,甲子,太尉、提举万寿观李显忠薨,谥忠襄。

丙子,金主谓宰臣曰:“职官始犯赃罪,容有错误。

至于再犯,是无改过之心。

自今再犯,不以赃数多寡,并除名。”

八月,甲午,诏曰:“近年谷丝丰收,尚念耕夫蚕妇,终岁勤动,卖钱不足以偿其劳,而郡邑或勿加恤,使倍蓰以输其直,甚亡谓也!

其令诸路监司,严戒所部,应民间两税,除折帛折变自有常制外,当输本色者,毋以重价强之折钱。

若有故违,按劾置法,可令临安府刻石遍赐诸路监司、帅臣、郡守。”

复制科旧法。

国子博士钱闻诗言:“今日登用武臣,不过于武臣中用有文采者,欲以此激励武勇,恐反怠其素习。

将见将帅子弟,必有习文墨,弄琴书,趋时好尚以幸进用者。”

帝曰:“若如此,朕安能得人!”

丁酉,诏关外四州增募民兵为忠勇军。

乙巳,金主还都。

丙辰,以右丞相完颜守道为左丞相,平章政事石琚为右丞相。

戊午,增铨试为五场,呈试为四场。

九月,壬申,幸秘书省,赐秘书监陈骙、少监郑丙紫章服。

戊寅,赐岳飞谥曰武穆。

癸酉,金以左丞唐古安礼为平章政事。

乙亥,以右丞富察通为左丞,参知政事伊喇道为右丞,刑部尚书钮祜禄额特勒为参知政事。

陈俊卿入对。

时曾觌以使相领京祠,王抃知閤门事,枢密都丞旨甘昪为入内押班,三人相与盘结,士大夫无耻者争附之。

于是郑鉴为馆职,袁枢为宗正,因转对,数为帝言之。

俊卿判建康,因过阙,论“觌、抃招权纳赂,荐进人材,而皆以中批行之,此非宗社之福。”

且曰:“陛下信任此曹,坏朝廷之纲纪,废有司之法令,败天下之风俗,累陛下之圣德。”

帝感其言。

俊卿之在建康也,御前多行白札子,率用左右私人赍送,俊卿因奏曰:“号令出于人主,行于朝廷,布于中外,古今之所同也。

间有军国机密文字或御前批降,则用宝行下,所以信示防伪也。

今乃直以白札子处分事宜于数百里之外,其间亦有初非甚密之事,自可附之省部。

今白札既信于天下,则它时缓急,或有支降钱物,调发军马,处置边防,干国家大利害事,其间岂能保其无伪!

若严重知体之人,必须奏审,则往来之间,或失事机;若庸懦无识之人,即便施行,则真伪不分,岂不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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