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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四十七(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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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金主谓宰臣曰:“凡人在下位,欲冀升进,勉为公廉,贤不肖何由知之!

及其通显,观其施为,方见本心。

如招讨泽恬,初任定州同知,继为都司,所至皆有清名,及为招讨,即不能固守。

人心险于山川,诚难知也。”

壬寅,金主谓宰臣曰:“近读《资治通鉴》,编次累代废兴,甚有鉴戒。

司马光用心如此,古之良史,何以过也!”

甲辰,金以殿前都点检表为御史大夫。

十一月,丁巳,金右丞伊喇道乞致仕,金主曰:“卿通习法令、政事,虽逾六十,心力未衰,未可退也。”

乃除南京留守。

己未,知隆兴府张子颜言:“曩乾道之旱,江西安抚龚茂良有请,欲明谕州县,于赈济毕日按籍比较,稽其登耗而为守令赏罚,以此流移者少。

今岁旱伤,欲乞许臣依茂良所请以议守令赏罚。”

从之。

癸亥,黎州戍军伍进等作乱,折知常遁去。

王去恶诱进等,诛之。

壬申,知南康军硃熹,请将今年苗米除检放外,有合纳苗米九千九百石,拨充军粮,帝曰:“南康旱伤,已拨米赈济矣。

可更依所请。”

赵雄曰:“圣德简俭,惟利百姓,则不惜内帑。”

帝曰:“向来于内帑无妄用,上以奉二亲,下以犒军而已。”

癸酉,金以御史大夫襄为右丞。

乙亥,金主谓宰臣曰:“郡守选人,资考虽未及,廉能者则升用之,以励其馀。”

十二月,辛巳,金主谓宰臣曰:“岐国用人,但一言合意,便升用之,一言之失,便责罚之。

凡人言辞,一得一失,贤者不免。

自古用人,咸试以事,若止于奏对之间,安能知人贤否!

朕取人,为众与者用,不以独见为是。”

庚寅,赵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志》。

壬辰,以四川制置使胡元质不备蕃部,以致猖獗,夺四官,罢之。

丙申,嗣濮王士輵薨。

戊戌,以新除成都府路提点刑狱禄东之权四川制置使,应黎州边事,随宜措置。

己亥,金河决卫州及延津京东埽,瀰漫至于归德府。

诏南北两岸增筑堤,以捍湍怒。

癸卯,金授衍圣公孔总曲阜令,封爵如故。

是月,户部郎赵师B164言:“绍兴以来,赋入纲目浸多,中间虽将头子等窠名五十二项并入经总制起发,造帐供申,其后复添坊场宽剩、增添净利等窠名钱一十三项,又皆随事分隶户部五司;其为赋财则一,而所隶者五,莫相参照。

乞于本部置总计司,以五司所隶钱物并归一处。”

赵雄等寻请户部置总计辖司,帝曰:“五司分治而长贰总之,既有催辖司,若更立总计司,徒重复,无益也。”

是岁,江、浙、淮西、湖北旱,蠲租,发廪贷给;趣州县决狱,募富民赈济补民;故岁虽凶,民无流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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