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八(第12页)
己酉,太府寺丞勾昌泰言:“蜀中制置使,关六十州之安危,或有疾病迁动,自朝廷除授,动经年方到。
请于从臣中尝储一二人于蜀中,令作安抚使,一旦有制置使阙,便可就除。
其于思患预图,最系国家大事。”
帝谕宰执曰:“此正在卿等留意,今后欲除蜀帅,须是选择可备制置使之任者,庶临时不致缺事。”
诏经理屯田。
建康府御前诸军统制司奏:“契勘淮西荒闲田土,如和州兴置屯田五百馀所,庐州管下亦有三千六围,皆濒江临湖,号称沃壤,自后废罢,拨还逐州,召人请佃,寻许承买,今多为良田。
自馀荒地,亦有豪强之户冒耕包占。”
诏令淮西帅、漕司同取见系官田亩实数闻奏。
都统郭刚,寻奏和州历阳县荒圩五百馀顷,可以开耕,每田一顷,三人分耕,合用官兵一千五百人;建康留守钱良臣,亦奏上元县荒圩并寨地五百馀顷,不碍民间泄水,可以修筑开耕。
壬子,金有司奏右司郎中段珏卒,金主曰:“是人甚明正,可用者也。”
因叹:“臣下诡随委顺,相习成风。
南人劲挺,敢言直谏者多,前一人见杀,后复一人继之,真可尚也。”
辛酉,诏曰:“朕恻怛在心,惟吏或不良,无以宣德明恩。
若乃贪饕无餍,与货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下民,有一于此,足秕邦政。
天下之大,郡邑之众,假势放利,实烦有徒。
若此,朕虽有爱民勤政之诚,焦劳于上,仁恩利泽,何由而下究哉!
朕嗣服之初,盖尝考法祖宗,严赃吏之禁,其持心不移,复出为恶者,既已逮治一二,厉在位矣。
岁月既久,法以渐缓,赃过之吏,忸习宽政,日甚岁剧。
今列官处职,奸法不忌,是与盗无异也。
国有宪法,朕不敢废。
今后命官犯自盗、枉法赃罪抵死者,籍没家财,取旨决配,并依隆兴二年九月已降诏书施行,必无容贷。”
王淮以唐仲友故怨硃熹,欲沮其见用,于是吏部尚书郑丙上疏,言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帝已惑其说。
淮又以太府丞陈贾为监察御史,贾因首论曰:“臣窃谓天下之士,所学于圣人之道者,未始不同。
既同矣,而谓己之学独异于人,是必假其名以济其伪者也。
邪正之辩,诚与伪而已。
表里相副,是之谓诚;言行相违,是之谓伪。
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其说以谨独为能,以践履为高,以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为事。
若此之类,皆学者所共学也,而其徒乃谓己独得之;夷考其所为,则又大不然,不几于假其名以济其伪者耶?愿陛下明诏中外,痛革此习,每于听纳除授之间,考察其人,摈弃勿用,以示好恶之所在。
庶几多士向风,言行表里一出于正,无或肆为诡异以干治体。”
帝从之。
由是道学之名,贻祸于世。
其后直学士院无锡尤袤言于帝曰:“道学者,尧、舜所以帝,禹、汤、文、武所以王,周公、孔子所以设教。
近立此名诋訾士君子,故临财不苟得,所谓廉介;安贫守道,所谓恬退;择言顾行,所谓践履;行己有耻,所谓名节;皆目之为道学。
此名一立,贤人君子欲自见于世,一举足且入其中,俱无所免,岂盛世所宜有?愿循名责实,听言观行,人情庶不坏于疑似。”
帝曰:“道学岂不美之名?正恐假托为名,真伪相乱耳。”
郑丙后知泉州,为政暴急,或劝之尚宽,丙曰:“吾疾恶有素,岂以晚节易所守哉!”
闻者哂之。
是月,两浙水,命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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