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八(第5页)
岳曰:“外间实未施行。”
戊寅,乔行简请“百司庶府,俟宰相每日依时出常之后,方许退归,庶事务皆得及时剖决,而无滞积之患。”
诏:“百司庶府并合遵行,可榜朝堂。”
壬午,臣僚请“宣谕沿江、两淮、荆襄帅,各释私憾,协志同谋,调度通用,急难相济。
或玩视诏书,复相疑贰者退之。
选大臣有实望者,俾居督府,或畀宣抚之任,置之荆、淮之间,统帅列阃,专其节制而总事权,不惟平居暇日调一其心,临事之际亦可如臂指之相使。”
从之。
诏:“大理寺、三衙、临安府属县、两浙州军决系囚,杖以下释之。
仍蠲脏赏钱。
丁亥,以全子才及军器监簿刘子澄相继夜遁,遣弃辎重,并夺二秩,子才衡州居住,子澄瑞州居住。
八月,诏:“浙西临安、平江、嘉兴、、镇江府、常州、安吉守臣,将未修复围田,许官民户承佃经理。”
乙未,太府寺簿王极言:“迩来星变屡形于天,军变屡作于下,秋成在望,积阴多霖;愿陛下积诚以动天,权度边防,不致卤莽。”
帝然之。
军器局监正杜范言:“陛下亲览大政,二年于兹。
今不惟未睹更新之效,或者有渐不如旧之忧,其弊原不过私之一字耳。
陛下以天位之重,而私意未能净尽,天命有德而或滥于私予,天讨有罪而或制于私情,左右近习之言,或溺于私听,土木无益之工,或侈于私费,陲体貌以尊贤,而用之未尽,温词色以纳谏,而行之惟艰,此陛下之私有未去也。
和衷之美不著,同列之意不孚,集议盈庭,而施行决于私见,诸贤在列,而密计定于私门,此大臣之私有未去也。
君相之私,容有未去,则条教之颁,徒为虚文。
近者召用名儒,好议论者从而诋訾讪笑之,陛下一惑其言,即有厌弃儒学之心,此正贤不肖进退之机也。”
甲寅,惠阳、建阳、京口诸军作乱,讨平之。
乙卯,以赵汝遇配享宁宗庙庭,仍图像于昭勋崇德之阁。
主管官告院钱相言:“外而诸帅,内而二相,不相协和。
事会孔殷,民情叵测。
至于佩剑相笑,矛盾相攻。”
帝曰:“诸帅已戎谕。”
相曰:“诸帅责任虽分,统制则一。
若彼此不知缓急,岂肯相应也!”
丁巳,知建昌军徐朝辞,论江淮海道利害。
帝曰:“淮兵不为不多。”
曰:“义勇、忠义虽多,正兵甚少。”
帝曰:“义勇亦可。”
曰:“皆沿淮恋土之民,未必人人可用。
秋高马肥,当明间谍,严边备。”
九月,丙子,李宗勉请诏大臣“检照郑寅等所陈节略项目,详加审订,始自宫掖,次而朝廷,又次而郡国,皆以节省为务,毋牵私情,毋惑浮议,日计之虽不足,岁计之则有馀。
仍出内帑所储,收两界溢数会子,行之数载,自有成功。”
从之。
己丑,诏:“端平亲政以来,务革前弊,禁约求举驰书事目之类,近闻循习如旧,害政尤甚。
自今内而百司,外而台郡,月具无请托事申御史台,仍令常切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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