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二(第2页)
冬,十月,庚寅,诏以嗣荣王与芮子孟启为贵州刺史,入内学。
蒙古主命察罕拓江淮地。
十一月,庚申,诏:“昨令三学各举经明、行修、气节之士,而诸生合辞控免,秉义甚高。
其令在籍诸生并赴来年省试一次,临安府学长、谕亦如之,以称搜罗之意。”
丁丑,以雪寒,出封桩库楮币赈临安府细民。
辛巳,以前四川制置陈隆之抗敌死难,特赠徽猷阁待制,于合得延赏外,更官其二子。
殿中侍御史谢方叔言:“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而极,非限民名田不可。
国朝驻跸钱塘,百有二十馀年矣,外之境土日荒,内之生齿日繁,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日贫,经制日坏,上下煎迫,若有不可为之势。
夫百万生灵生养之具,皆本于谷粟,而谷粟之产,皆出于田。
今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及百万石者。
小民百亩之田,频年差充保役,官吏诛求百端,不得已则献其产于巨室以规免役。
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及,兼并浸盛,民无以遂其生。
于斯时也。
可不严立经制以为之防乎?今日国用边饷,皆仰和籴,然权势多田之家,和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
敌人睥睨于外,盗贼窥伺于内,居此之时,与其多田厚资,不可长保,孰若捐金助国,以纾目前!
宜谕二三大臣,摭臣僚论奏,付之施行,定经制,塞兼并。
陛下勿牵贵近之言以摇初意,大臣勿避仇劳之多而废良策,则天下幸甚!”
十二月,癸巳,诏:“侍从、台谏各举堪阃寄及饷事者,述其才器、劳绩以闻。”
史嵩之服除,有进用之意。
乙未,诏史嵩之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
殿中侍御史章炎,正言李昂英,监察御史黄师雍,论嵩之无父无君,丑声秽行,律以无将之法,罪有馀诛;请寝宫祠,削官远窜。
翰林学士李韶与从官抗疏曰:“《春秋》桓公五年:书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春秋》之初,无君无亲者,莫甚于郑庄,不闻以其尝为王卿士而薄其罚。
今陛下不能正奸臣之罪,其过不专在上,盖臣等百执事不能辅天子以讨有罪,皆《春秋》所不赦。
请断以此义,亟赐裁处。”
丙申,诸司粮料院章鉴进对,言抗谏事,帝曰:“朕于臣僚论事,未尝不见施行。”
鉴又言储才,帝曰:“人才须是养之于平时,临事方得其用。”
先是金将武仙败死,馀党散入太原、真定间,据大明川,用金开兴年号,众至数万,剽掠数千里。
蒙古主命诸道兵讨之,不克。
杨惟中仗节开谕,降其渠帅,馀党悉平。
蒙古东平万户严忠济,袭爵数年,怠于政事,任用奸佞。
经历李昶曰:“比年来,裘马相尚,饮食无度,库藏空虚,百姓匮令。
若犹循习故常,恐或生变。
惟閤下接纳正士,黜远小人,去浮华,敦朴素,损骑从,省宴游,虽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弥未然之祸。”
时蒙古裁抑诸候,法制浸密,忠济纵侈自若。
昶以亲老求解职,不许,旋以父忧去官。
蒙古万户史权等侵京湖、江淮之境,攻虎头关寨,进至黄州。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淳祐七年(蒙古定宗二年)
春,正月,乙卯朔,诏:“皇侄孟启,特授宜州观察使;建资善堂于内小学,置直讲、赞读二员,以年稚,权就王邸习训。”
诏曰:“间者任用非人,不能秉礼怀义以辅朕,顾乃陷于匪彝,败俗伤教,朋淫肆欺,群议坌涌;由朕不德,朕甚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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