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三(第8页)
智耀言:“儒者所学,尧、舜、禹、汤、文、武之道。
自古有国家者,用之则治,不用则否。
养成其材,将以资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
蒙古主问:“儒家何如巫、医?”
智耀对曰:“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得比?”
蒙古主曰:“善!
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
诏复海内儒士徭役,无有所与。
十二月,丙辰朔,谢方叔等入谢。
帝降手诏曰:“昨来并命,往往各分朋党,互持己见,交相捭阖,阴肆倾排,是以猜忌成风,众弊胶轕。
继自今,勿牵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龄、如晦为法,以赵鼎、张浚为戒,务为正大之规,以副倚畀之意。”
丙寅,诏:“吏部四选以下,刷具应干淹滞名件,并要了绝,违当重惩。”
诏:“游侣依旧观文殿大学士,进官二等,致仕。”
戊辰,诏:“殿、步军兵应殁故累重之家,许以子弟填刺。”
辛未,诏:“襄、蜀、两淮极边并新复州郡县及二广恶弱去处,或遇阙官,许令斟酌辟上。”
壬申,诏:“诸路监司、帅守,但干摊赖、支蔓、罥墨之人,并日下释之。”
癸酉,帝谕辅臣曰:“边事未息,武备当严;五兵所先,莫如孤矢。
昔种世衡守清涧,日教习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
诏:“诸路帅阃、守臣,讲明区画,详议激励,使各自卫乡井;弓弩箭只,听从其便。”
乙卯,诏:“两淮、沿江、京湖制司,于江北地分及淮西山寨管内,应有官屯、民田耕种去处,并令团结队伍,随其聚落,就中择众所服者充甲长,任责结保,有警,率其所部,务从便宜;或有疏虞,先惩头目。
人有能励率强壮,精习武艺者,先与奖励,将来能出力鏖战,以真命旌赏。”
庚辰,游侣薨,辍视朝二日。
是岁,蒙古东平行省严忠济入觐,以张晋亨从。
时包银制行,朝议户赋银六两。
诸道长吏有请试行于民者,晋亨面责之曰:“诸君职在亲民,民之利病,且不知乎?今天颜咫尺,知而不言,罪也。
承命而归,事不克济,罪当何如?且五方土产各异,随其产而赋,则民便而易足。
必责输银,虽破民之产,有不能办者。”
大臣以闻。
蒙古主召见,如所言以对。
蒙古主是之,乃得蠲户额三之一,仍听民输它物,遂为定制。
蒙古主欲赐晋亨金虎符,辞曰:“虎符,国之名器,长一道者所佩。
臣隶忠济麾下,复佩虎符,非制也,臣不敢受。”
蒙古主益喜,改赐玺书金符,恩州管民万户。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明圣安孝皇帝淳祐十二年(蒙古宪宗二年)
春,正月,丙戌朔,帝戒群臣曰:“自今毋养蠹,毋惠奸,毋以姑息市私恩,毋容侥幸废公法。”
诏:“诸路官司违禁罔利害民事,悉罢之。”
甲午,宰执内幄奏事,帝曰:“救楮事不可缓,吴潜可专此责。”
丙申,诏诸路监司、帅守:“事有关人命连逮者,官欠摊涉者,伪会枝蔓者,词人渣系者,咸释之。
仍严估平民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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