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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七十三(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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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耀言:“儒者所学,尧、舜、禹、汤、文、武之道。

自古有国家者,用之则治,不用则否。

养成其材,将以资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

蒙古主问:“儒家何如巫、医?”

智耀对曰:“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得比?”

蒙古主曰:“善!

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

诏复海内儒士徭役,无有所与。

十二月,丙辰朔,谢方叔等入谢。

帝降手诏曰:“昨来并命,往往各分朋党,互持己见,交相捭阖,阴肆倾排,是以猜忌成风,众弊胶轕。

继自今,勿牵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龄、如晦为法,以赵鼎、张浚为戒,务为正大之规,以副倚畀之意。”

丙寅,诏:“吏部四选以下,刷具应干淹滞名件,并要了绝,违当重惩。”

诏:“游侣依旧观文殿大学士,进官二等,致仕。”

戊辰,诏:“殿、步军兵应殁故累重之家,许以子弟填刺。”

辛未,诏:“襄、蜀、两淮极边并新复州郡县及二广恶弱去处,或遇阙官,许令斟酌辟上。”

壬申,诏:“诸路监司、帅守,但干摊赖、支蔓、罥墨之人,并日下释之。”

癸酉,帝谕辅臣曰:“边事未息,武备当严;五兵所先,莫如孤矢。

昔种世衡守清涧,日教习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

诏:“诸路帅阃、守臣,讲明区画,详议激励,使各自卫乡井;弓弩箭只,听从其便。”

乙卯,诏:“两淮、沿江、京湖制司,于江北地分及淮西山寨管内,应有官屯、民田耕种去处,并令团结队伍,随其聚落,就中择众所服者充甲长,任责结保,有警,率其所部,务从便宜;或有疏虞,先惩头目。

人有能励率强壮,精习武艺者,先与奖励,将来能出力鏖战,以真命旌赏。”

庚辰,游侣薨,辍视朝二日。

是岁,蒙古东平行省严忠济入觐,以张晋亨从。

时包银制行,朝议户赋银六两。

诸道长吏有请试行于民者,晋亨面责之曰:“诸君职在亲民,民之利病,且不知乎?今天颜咫尺,知而不言,罪也。

承命而归,事不克济,罪当何如?且五方土产各异,随其产而赋,则民便而易足。

必责输银,虽破民之产,有不能办者。”

大臣以闻。

蒙古主召见,如所言以对。

蒙古主是之,乃得蠲户额三之一,仍听民输它物,遂为定制。

蒙古主欲赐晋亨金虎符,辞曰:“虎符,国之名器,长一道者所佩。

臣隶忠济麾下,复佩虎符,非制也,臣不敢受。”

蒙古主益喜,改赐玺书金符,恩州管民万户。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明圣安孝皇帝淳祐十二年(蒙古宪宗二年)

春,正月,丙戌朔,帝戒群臣曰:“自今毋养蠹,毋惠奸,毋以姑息市私恩,毋容侥幸废公法。”

诏:“诸路官司违禁罔利害民事,悉罢之。”

甲午,宰执内幄奏事,帝曰:“救楮事不可缓,吴潜可专此责。”

丙申,诏诸路监司、帅守:“事有关人命连逮者,官欠摊涉者,伪会枝蔓者,词人渣系者,咸释之。

仍严估平民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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