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第5页)
文虎以三衙长,闻难怯战,仅从薄罚;其侄天顺守节不屈,或可少赎其愆。
兴奴隶庸材,务复私怨,激判刘整,流毒至今;其子大忠,挟多资为父行贿,且自希进,今虽寸斩,未足以快天下之忿。
请置之重典,则人心兴起,事功可图。”
诏除大忠名,循州羁管。
时国势危甚,太府寺丞陈仲微上封事,其略曰:“襄阳之陷,其罪不专在于庸阃、疲将、孩兵也,君相当分受其责,以谢先皇帝在天之灵。
天子若曰罪在朕躬,大臣宜言咎在臣等,宣布十年养安之住缪,深惩六年玩敌之昨非。
救过未形,固已无及;追悔既往,尚愈于迷。
或谓覆护之意多,克责之辞少;或谓陛下乏哭师之誓,师相饰分过之言,甚非所以慰恤死义,祈天悔祸之道也。
今代言乏知之士,翘馆鲜有识之人,吮脂茹柔,积习成痼,君道相业,两有所亏。
顾此何时,而在廷无谋国之臣,在边无折冲之帅!
监之先朝宣和未乱之前,靖康既败之后,凡前日之日近冕旒,硃轮华毂,俛首吐心,奴颜婢膝,即今日奏贼称臣之人也;强力敏事,捷疾快意,即今日叛君卖国之人也。
为国者亦何便于若人哉!
迷国者进慆忧之欺以逢其君,误国者护耻败之局而莫能议,当国者昧安危之机而莫之悔。
臣常思之,今之所少,不止于兵,阃外之事,将军制之,而一级半阶,率从中出,斗粟尺布,退有后忧,平素无权,缓急有责。
或请建督,或请行边,或请筑城,创闻骇听,因诸阃有辞于缓急之时,故庙堂不得不掩恶于败阙之后。
有谋莫展,有败无诛,上下包羞,噤无敢议。
是以下至器仗、甲马,衰飒庞凉,不足以肃军容;壁垒、堡栅,折樊驾漏,不足以当冲突之骑。
号为帅阃,名存实亡也。
城而无兵,以城与敌;兵不知战,以将与敌;斗不知兵,以国与敌;光景蹙近目睫矣!
惟君相幡然改悟,天下事尚可为也。”
似道大怒,黜仲微江东提点刑狱。
元以刘整、阿尔哈雅不相能,分军为二,各统之。
元高丽经略实都等以兵入耽罗,抚定其地。
诏以迪里巴为耽罗国招讨使,尹邦宝副之。
初,元赵良弼使至日本,其太宰府官来索国书,良弼曰:“必见汝国王,始授之。”
越数日,复来求书,且以兵胁良弼,良弼终不与。
后又声言:“大将军以兵十万来求书。”
良弼曰:“不见汝国王,宁持我首去,不可得也!”
日本知不可屈,乃遣人送良弼至对马岛。
及是始还,具以日本君臣、爵号、州郡名数、风俗土宜来上。
元主曰:“卿可谓不辱君命矣!”
闰月,丙申,前临安府司法梁炎午陈攻守之要五事,不报。
辛未,无敕翰林院纂修国史,采录累朝事实,以备编集。
元阿哈玛特等屡毁汉法,国学诸生廪食或不继。
秋,七月,许衡请还怀孟,元主以问翰林学士王磐,磐对曰:“衡教人有法,诸生行可从政,此国之大体,宜勿听其去。”
元主又命诸老臣议其去留,窦默为衡恳请,乃听衡还。
刘秉忠、姚枢及磐、默等,复请以赞善王恂主国学,衡弟子耶律有尚、苏郁、白栋为助教,庶几衡之规模不致废坠;从之。
元人城马鬃山,戊戌,知合州张珏击走之。
初,蒙古兵入蜀,珏副王坚协力战守;坚还,以珏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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