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九(第11页)
帝曰:“然则孰可?”
曰:“太子詹事鄂勒哲可。
向者籍阿哈玛特家,其赂遗近臣,皆有簿籍,唯无鄂勒哲名;又尝言僧格为相,必败国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
帝以僧格蠹政恐未尽去,召江淮参政燕公楠赴阙。
公楠极陈其害,请更张以固国本,帝悦,问孰可以为首相,对曰:“天下人望所属,莫若安图。”
问其次,曰:“鄂勒哲可。”
先是贺胜父仁杰,留守上都,不肯为僧格下,僧格欲阴中之,累数十奏,帝皆不听。
僧格败,帝问胜:“孰可相者?”
对曰:“天下公论皆属鄂勒哲。”
帝命元教宗师张留孙筮之,得《同人》之《豫》,留孙进曰:“《同人》,柔得位而进乎《乾》,君臣之合也;《豫》,利建侯,命相之事也;何吉如之!
愿陛下勿疑。”
及拜鄂勒哲,天下果以为得贤相。
帝命胜参知政事。
壬午,帝谕御史大夫伊啰勒曰:“屡闻僧格沮抑台纲,杜言者之口,又尝捶挞御史,其所罪者何罪,当与辨之。”
僧格等持御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御史杜思敬等勘验,辨论往复数四,僧格等辞屈。
明日,帝如上都,驻跸土口,复召御史台暨中书、尚书两省官辨论。
尚书省执卷上言:“前浙西按察使勒济因监烧钞,受赃至千锭,尝檄台征之,二年不报。”
思敬曰:“文之次第尽在卷中,令尚书省拆卷持对,其弊可见。
及抱卷至,思敬曰:“用硃印以封纸缝者,防欺弊也。
若辈为宰相,乃折卷破印与人辨,是教吏为奸,当治其罪。”
帝是之,责御史台曰:“僧格为恶始终四年,其奸赃暴著非一,汝台臣难云不知;知而不劾,自当何罪?”
思敬等对曰:“夺官追俸,惟上所裁。”
数日不决,伊啰勒奏台臣久任者当斥罢,新者存之,帝曰:“然。”
癸未,帝如上都。
甲申,命江淮行省钩考锡布鼎所总詹事院江南钱谷。
乙酉,立江淮、湖广、江西、四川行枢密院;江淮治广德军,湖广治岳州,江西治汀州,四川治嘉定。
丙戌,诏:“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每道仍设官八员,除二使留司以总制一道,馀六人分临所部。
如民事、钱谷、官吏奸弊,一切委之。
俟岁终,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初,何荣祖为参知政事,僧格急于理算钱谷,人受其害,荣祖数请罢之,帝不从,屡恳请不已,乃稍缓之。
而畿内民苦尤甚,荣祖每以为言,同僚曰:“上既为免诸路,惟未及京畿,可少止,勿言也。”
荣祖执愈坚,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
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闻,帝乃思荣祖言,召问所宜,荣祖请于岁终立局考校,人以为便,立为常式,诏赐钞万一千贯。
荣祖条中外百官规程,欲矫时弊,僧格抑不为通。
荣祖既与之异议,乃以病告,特授集贤大学士,至是起为右丞。
诏江淮行省遣蒙古军五百、汉兵千人从皇子镇南王镇扬州。
执河间都转运使张庸,仍遣官钩考其事。
丁亥,营建宫城南面周庐,以居宿卫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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