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一(第2页)
当留是钱以赒贫者。”
丁未,帝如上都。
辛亥,复立云南行御史台。
诏沿海置水驿。
自耽罗至鸭渌江口,凡十一所,令签书枢密院事洪君祥董之。
君祥,俊奇弟也。
癸丑,江西行院页特密实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
宜诛为首者,馀徙内县。”
从之。
申严江南兵器之禁。
是月,王恽召至上都,入见,慰谕良久。
恽退,上书陈时政,略曰:“臣闻自古创业垂统之君,必定制画法,传之子孙,俾遵而守之,以为长世不拔之本。
臣请以立法定制为论治之始。
“一曰议宪章以一政体。
今国家有天下六十馀年,内而宪台天子之执法,外而廉司、州郡之法吏,徒具司理之官而无所守之法。
是有医而无药也。
至平刑议断,未免有酌量准拟之差,彼此轻重之异。
宜将已定律令,颁为新法,与百姓更始。
“二曰定制度以抑奢僭。
古者,衣服、饮食、舆马、屋庐,皆有恒制。
今臣民衣服,逾于公侯,妇女衣著,等于贵戚,以致聘财过于卿相,男女不能婚姻,正以用之无制,僭越暴殄,有不能供亿者。
故物价不得不踊而贵,钱币不得不虚而轻,上下困弊,日甚一日。
宜一切定夺,大行禁止。
“三曰节浮费以丰财用。
每岁经费患不阜赡者,过有所费也。
当量入为出,以过有举作为戒。
如冗兵、妄求、浮食、冗费及不在常例者,一切省减。
且财非天来,皆自民出,竭泽焚林,其孰御之!
力屈财殚,非所以养民而强国也。
“四曰重名爵以揽威权。
古人称官爵,谓之天秩,不轻以付人。
今四海一家,权宜假借之举,日渐希阔,正国家收揽威权之时。
如近年委任稍重者,罔考平素,即授崇品;激之建功立事,固是驾驭英雄,苟非其人,不无叨窃不安之惧。
今中外无事,朝廷宜重而惜之。
“五曰议廉司以励庶官。
比者廉司之设,初气甚张,中外之官,悚然有改过自新之念,大奸巨猾,畏慑而不自安。
行无几何,法禁稍宽,使监视者劲挺之气,不息而自敛,奸弊之萌,潜滋而复枿,风俗浇薄,苟免无耻。
宜人法并任,精择官僚,优加吏禄,宪纲既行,公道大行,官有作新之气。
吏无糊口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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