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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九十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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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留是钱以赒贫者。”

丁未,帝如上都。

辛亥,复立云南行御史台。

诏沿海置水驿。

自耽罗至鸭渌江口,凡十一所,令签书枢密院事洪君祥董之。

君祥,俊奇弟也。

癸丑,江西行院页特密实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

宜诛为首者,馀徙内县。”

从之。

申严江南兵器之禁。

是月,王恽召至上都,入见,慰谕良久。

恽退,上书陈时政,略曰:“臣闻自古创业垂统之君,必定制画法,传之子孙,俾遵而守之,以为长世不拔之本。

臣请以立法定制为论治之始。

“一曰议宪章以一政体。

今国家有天下六十馀年,内而宪台天子之执法,外而廉司、州郡之法吏,徒具司理之官而无所守之法。

是有医而无药也。

至平刑议断,未免有酌量准拟之差,彼此轻重之异。

宜将已定律令,颁为新法,与百姓更始。

“二曰定制度以抑奢僭。

古者,衣服、饮食、舆马、屋庐,皆有恒制。

今臣民衣服,逾于公侯,妇女衣著,等于贵戚,以致聘财过于卿相,男女不能婚姻,正以用之无制,僭越暴殄,有不能供亿者。

故物价不得不踊而贵,钱币不得不虚而轻,上下困弊,日甚一日。

宜一切定夺,大行禁止。

“三曰节浮费以丰财用。

每岁经费患不阜赡者,过有所费也。

当量入为出,以过有举作为戒。

如冗兵、妄求、浮食、冗费及不在常例者,一切省减。

且财非天来,皆自民出,竭泽焚林,其孰御之!

力屈财殚,非所以养民而强国也。

“四曰重名爵以揽威权。

古人称官爵,谓之天秩,不轻以付人。

今四海一家,权宜假借之举,日渐希阔,正国家收揽威权之时。

如近年委任稍重者,罔考平素,即授崇品;激之建功立事,固是驾驭英雄,苟非其人,不无叨窃不安之惧。

今中外无事,朝廷宜重而惜之。

“五曰议廉司以励庶官。

比者廉司之设,初气甚张,中外之官,悚然有改过自新之念,大奸巨猾,畏慑而不自安。

行无几何,法禁稍宽,使监视者劲挺之气,不息而自敛,奸弊之萌,潜滋而复枿,风俗浇薄,苟免无耻。

宜人法并任,精择官僚,优加吏禄,宪纲既行,公道大行,官有作新之气。

吏无糊口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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