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一(第12页)
国杰驰至辰州,进攻明溪,贼鲁万丑拥众自上流而下,千户崔忠、百户马孙儿战死。
是月,进兵桑木溪,万丑复以千人拒战,击却之。
明日,万丑倍众来攻,国杰鼓之,百户李旺率死士陷阵,众军齐奋,贼败,遂破其巢,焚之。
进攻施溶,部将田荣祖请曰:“施溶,万顷之腹心。
石农坎、三羊峰,其左右臂也。
宜先断其臂,而后腹心乃可攻。”
国杰曰:“甚善!”
麾诸军攻石农坎,贼不能支,弃寨遁,遂拔施溶,禽万顷,斩之。
复穷捕其党,攀崖缘木而进,凡千馀里。
十一月,丁未朔,帝朝皇太后于隆福宫,上玉册玉宝。
京师犯赃罪者三百人。
戊辰,命事无疑者,准世祖所定十三等例决之。
辛亥,中书省言:“国赋岁有常数。
先帝尝曰:‘凡赐与,虽有朕命,中书其斟酌之。
’由是岁务节约,常有盈馀。
今诸王、籓戚,费耗繁重,存钞止一百十六万二千馀锭,而来会诸王尚多,恐无以给。
宜俟其还部,臣等斟酌定拟以闻。”
从之。
湖广、江西及江淮行省,以军民不相统一,屡请罢行枢密院。
帝以问巴延,时以属疾,张目对曰:“内而省院各置为宜,外而军民分隶不便。”
壬子,诏罢三处行枢密院,以其事归行省。
丁巳,以巴延彻尔参议中书省事。
其兄巴延言曰:“臣叨平章政事,兄弟宜相避嫌。”
帝曰:“兄平章于上,弟参议于下,何所嫌也!”
甲子,以湖南道宣慰使何玮为中书参知政事。
时省臣凡十一人。
玮言于帝曰:“古者一相,专任贤也。
今宰执员冗,政出多门,转相猜忌,请损之。”
不从。
罢海北海南市舶提举司。
癸酉,诏改明年为元贞元年。
十二月,太傅、知枢密院事巴延薨。
巴延深沈有谋略,善断,将二十万众伐宋,如将一人,诸将仰之若神明。
事毕还朝,归装惟衣被而已,未尝言功。
及殁,赠太师,追封淮安王,谥忠武。
戊戌,禁侵扰农桑者。
庚子,用帝师奏,释京师大辟三十人,杖以下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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