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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九十二(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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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诏:“非奉旨毋辄加罪。”

是岁,立巴约特氏为皇后,驸马托里斯之女也。

集贤学士阎复,上疏言:“京师宜首建宣圣庙、学,定用释奠雅乐”

,从之。

又言:“曲阜守冢户,昨有司并入民籍,宜复之。”

其后诏赐孔林酒扫二十八户,祀田五千亩,皆复之请也。

行台御史及浙西宪司劾江浙行省平章不法者十七事,诏遣侍御史尚文往诘之,左验明著,犹力争不服,文以上闻。

平章乃言御史违制取会防镇军数,帝命省台大臣集议,咸曰:“平章勋臣之后,所犯者轻事,宜宥;御史取会军数,当死。”

文抗言:“平章罪状明白,不受薄责,无人臣礼,其罪非轻;御史纠事之官,因兵卒争诉,责其帅如旧均役,情无害法,即有罪亦轻。”

廷辨数四,帝意始悟,平章、御史各杖遣之。

元贞二年

春,正月,丙子,蠲两都站户和雇、和市。

己卯,诏江南毋捕天鹅。

上思州叛贼黄胜许攻剽水口、思光寨,湖广行省调兵击之,获其党黄法安等,贼遁入上牙六罗。

丙戌,安西王傅特齐托特穆尔等复请立王相府,帝曰:“去岁阿南达已尝面陈,朕以世祖定制谕之。

今复奏请,岂欲以四川、京兆悉为彼有也!

赋税、军站皆朝廷所司,今姑从汝请,置王相府,惟行王傅事。”

己丑,以御史中丞图齐为御史大夫。

御史台言:“汉人为同寮者,尝为奸人捃摭其罪,由是不敢尽言,请于近侍中择人用之。”

帝曰:“安用此曹!

其选汉人识达事体者为之。”

乙未,诏:“诸王、驸马,非奉旨毋罪官吏。”

二月,己亥朔,中书省言:“陛下自御极以来,所赐诸王、公主、驸马、勋臣,为数不轻,向之所储,散之殆尽。

今继请者尚多,请甄别贫匮及赴边者赐之,其馀宜悉止。”

从之。

诏:“奉使及军官殁而子弟未袭职者,其所佩金银符归于官,违者罪之。”

丙午,禁军将擅易侍卫军、蒙古军。

以家奴代役者罪之,仍令其奴别入兵籍,以其主资产之半畀之。

军将敢有纵之者,罢其职。

庚戌,诏:“军卒擅更代及逃归者,死。”

丙辰,诏:“江南道士贸易田者,输田商税。”

庚申,自六盘山至黄河,立屯田,置军万人。

丙寅,以大都留守司达噜噶齐丹津为中书平章政事。

时博果密称疾不出,帝召至便殿,谓曰:“朕知卿疾之故,以卿不能从人,人亦不能从卿也。

欲以丹津代卿,如何?”

博果密曰:“丹津实胜臣。”

乃拜博果密平章军国重事,辞曰:“是职也,国朝惟史天泽尝为之,臣不敢当。”

诏去“重”

字,而以丹津代为平章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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