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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九十二(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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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典瑞少监焦养直进讲《资治通鉴》,养直因陈规谏之言,帝厚赐之。

丁丑,以江西行省左丞巴特玛琳沁为中书左丞。

庚辰,达噜噶齐托尔苏受赂,为其奴所告,毒杀其奴,坐弃市。

丁亥,禁正月至七月捕猎,大都八百里内亦如之。

庚寅,立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及提举司。

以梁曾为杭州路总管。

曾善抚字,户口复者五万馀。

上言请禁暮夜鞫囚、游市酷刑,诏著为令。

先是五台山佛寺成,皇太后亲往祈祝。

监察御史真定李元礼上书于太后曰:“古人有言:‘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计,惟所见闻而不系职司者,独宰相得行之,谏官得言之。

’今朝廷不设谏官,御史职当言路,即谏官也,乌可坐视得失,而无一言以裨益圣治万分之一哉!

伏见五台山创建寺宇,土木既兴,工匠失役,不下数万。

附近数路州县,供亿烦重,男女废耕织,百物踊贵,民不聊生。

今闻太后亲临五台,布施金币,臣谓其不可行者有五:时当盛夏,禾稼方茂,百姓岁计,全仰秋成,扈从经过,不无蹂躏,一也;太后春秋已高,亲劳圣体,往复暑途数千里,不避风日,万一调养失宜,悔将何及!

二也;至尊举动,必书简册以贻万世,书而不法,将焉用之!

三也;财不天降,皆出于民,今日支持调度,百倍曩时,而又劳民伤财以奉土木,四也;佛以慈悲方便为教,虽穷珍玩供养不为喜,虽无一物为献亦不怒。

今太后为苍生祈福,而先劳圣体,使天子旷定省之礼,五也。

伏愿中路回辕,端居深宫,俭以养德,静以颐神,上以循先皇后之懿范,次以尽圣天子之孝心,下以慰元元之望,如此,则不祈福而福自至矣。”

台臣不敢以闻,至是侍御史万僧与御史中丞崔彧不合,诣架阁库取前章,封之入奏曰:“崔中丞私党汉人,李御史为大言谤佛,谓不宜建寺。”

帝大怒,遣近臣赍其章,敕鄂勒哲、博果密鞫问。

博果密以国语译而读之,鄂勒哲曰:“其意与吾正同。

往吾尝以此谏,太后曰:‘吾非喜建此寺,盖先尝许为之,非汝所知也。

’”

博果密曰:“他御史惧不敢言,惟一御史敢言,诚可赏也!”

鄂勒哲等以其章上闻,帝沉思良久曰:“御史之言是也。”

乃罢万僧,复元礼职。

归德、徐、邳、汴梁水,免其田租;道州旱,辽阳饥,并赈之。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丙申,中书省、御史台言:“阿喇卜丹及崔彧条陈台宪诸事,请依旧例。

御史台不立选,其用人则于常调官选之,惟监察御史、首领官,令御史台自选。

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或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参以色目、汉人。

又,哈喇齐、阿苏各举监察御史非便,亦宜止于常选择人,各省文案,行台差人检核。

宿卫近侍,奉特旨令台宪擢用者,必须明奏,然后任之。

行台御史秩满而有效绩者,或迁内台,或呈中书省,迁调廉访司亦如之,其不称职,省台择人代之。

未历有司者,授以牧民之职,经省台同选者,听御史台自调。

中收省或用台察之人,亦宜与御史台同议,各官府宪司官,毋得辄入体察。

今拟除转运盐司使外,其馀官府,悉依旧例。”

从之。

董文用请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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