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五(第15页)
十二月,壬辰朔,中书省言:“旧制,金虎符及金银符,典瑞院掌之,给则由中书,事已则复归典瑞院。
今出入多不由中书,下至商人,结托近侍奏请,以致泛溢,出而无归。
自后除官及奉使应给者,非由中书省勿给。”
从之。
乙未,齐塔察尔等扰檀州民,强取米粟六百馀石,诏官讯之。
癸卯,命留守司以来岁正月十五日,起灯山于大明殿后、延春阁前。
丁巳,以中书省言,国用浩穰,民贫岁歉,诏宣政院并省佛事。
中书省言:“刑法者,譬之权衡,不可偏重。
世祖已有定制,自元贞以来,以作佛事之故,放释有罪,失于太宽,有司无所遵守。
今请凡内外犯法之人,悉归有司依法裁决。
又,各处民饥,除行宫外,工役请悉罢停。”
从之。
庚申,诏改大德十二年为至大元年。
敕:“内廷作佛事毋释重囚,以轻囚释之。”
是岁,征萧为太子右谕德,扶病至京师,入觐东宫,书《酒诰》为献,以朝廷时尚酒故也。
寻以病请解职,或问之,则曰:“礼,东宫东面,师傅西面,此礼今可行乎?”
俄擢集贤学士、国子祭酒,依前右谕德。
疾作,固辞而归,卒,谥贞敏。
致行甚高,贱履笃实,关辅之士,翕然宗之。
起王利用为太子宾客。
疏言时政,曰:“寡欲养身,酒宜节饮,财宜节用,杜绝谗言,求纳直谏,官司量材而授,工役相时而动。”
帝及太子嘉纳。
皇后闻之,命录副本以进。
利用寻以老疾不能朝,帝遣医诊视之。
利用语其弟曰:“吾受国厚恩,愧不能报,死生有命,药不能为也。”
遂卒。
后赠平章政事,谥文贞。
中书平章政事鄂尔根萨里卒。
后赠太师,追封赵国公,谥文定。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托克托卒。
帝以托克托善为治,吏民安之,久不及召还。
至是卒,年才四十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