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零四(第7页)
上都屡败,势蹙。
辛丑,都尔苏奉皇帝宝出降,梁王旺沁遁,辽王托克托为齐王所杀,遂收上都诸王符印;天顺帝喇实晋巴不知所终。
壬寅,以宣徽使额森特知行枢密院事,宣徽副使章吉为行枢密院副使,与知枢密院事伊苏岱尔等将兵西行,击潼关军。
以张珪女归额森特。
癸卯,额森特穆尔军至晋宁,本路军皆遁。
甲辰,晋邸及辽王所辖路府州县达噜噶齐并罢免禁锢,选流官代之。
丙午,中书省言;“凡有罪者,既籍其家赀,又没其妻子,非古者罪人不孥之意,今后请勿没**子。”
制可。
丁未,告祭于南郊。
己酉,陕西兵夺武关,万户杨克忠等兵溃。
庚戌,帝御兴圣殿,齐王伊噜特穆尔及诸王大臣奉上皇帝宝。
都尔苏等从至京师,下之狱。
分遣使者檄行省内郡罢兵,以安百姓。
壬子,以河南、江西、湖广入贡鴐鹅太频,令减其数以省驿传。
癸丑,雅克特穆尔辞知枢密院事,命其叔父东路蒙古元帅布哈特穆尔代之。
御史台言:“近北兵夺紫荆关,官军溃走,掠保定之民。
本路官与故平章张珪子景武等五人。
率其民以击官军,额森特不俟奏闻,辄擅杀官吏及珪五子。
珪父祖三世,为国勋臣,即珪子有罪,珪之妻女又何罪焉!
今既籍其家,又以其女归额森特,诚非国家待遇勋臣之意。”
帝命中书革正之。
甲寅,罢徽政院,改立储庆使司。
湘宁王巴喇实尔之冀宁,还,次马邑,元帅伊苏岱尔执送京师。
丁巳,毁显宗室,升顺宗祔右穆第二室,成宗祔右穆第三室,武宗祔左昭第三室,仁宗祔左昭第四室,英宗祔右穆第四室。
加命雅克特穆尔为达喇罕,仍命子孙世袭其号。
戊午,诏廷臣曰:“凡今臣僚,惟丞相雅克特穆尔、大夫巴延许兼三职署事,馀者并从简省。
百司事当奏者,共议以闻,不许独请。
上都官吏,自八月二十一日以后擢用者,并追收其制。”
敕:“天下僧道有妻者,皆令为民。”
盗杀太尉布哈。
初,布哈乘国家多事,率众剽掠,居庸以北,皆为所扰,至是盗入其家,杀之。
兴和路当盗死罪,刑部议,以为:“布哈不道,众所闻知,遇盗杀之,而本路隐其残剽之罪,独以盗闻,于法不当。”
中书以闻,帝嘉其议。
是月,河南行省平章阿尔哈雅,集省宪官问御西兵之策,无有言者。
阿尔哈雅曰:“汴在南北之交,使西人得至此,则江南三省之道,不通于畿甸,军旅应接,何日息乎!
夫事有缓急轻重,今重莫如足兵,急莫如足食。
吾征湖广之平阳、保定两翼军,与吾省之邓新翼、庐州、沂、郯砲弩手诸军以备虎牢;裕州哈喇鲁、邓州孙万户两军以备武关、荆子口;以属郡之兵及蒙古两都万户左右两卫诸部丁壮之可入军者,给马乘、资装,立行伍,以次备诸隘;芍陂等屯兵本自襄、邓诸军来田者,还其军,益以民之丁壮,使守襄阳;白土、峡州诸隘,别遣塔海以备自蜀至者,括汴、汝荆、襄、两淮之马以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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