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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易(第12页)
何以守位曰人,何以聚人曰财。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辞的作用,积极一方面,可以“鼓天下之动”
;消极一方面,可以“禁民为非”
。
这是《易经》的第三个基本观念。
这三个观念(一)易,(二)象,(三)辞,便是《易经》的精华。
孔子研究那时的卜筮之《易》,竟能找出这三个重要的观念:第一,万物的变动不穷,都是由简易的变作繁赜的。
第二,人类社会的种种器物制度礼俗,都有一个极简易的原起,这个原起,便是“象”
。
人类的文明史,只是这些“法象”
实现为制度文物的历史。
第三,这种种“意象”
变动作用时,有种种吉凶悔吝的趋向,都可用“辞”
表示出来,使人动作都有仪法标准,使人明知利害,不敢为非。
——这就是我的“《易论》”
。
我且引一段《系辞传》作这篇的结束: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似当作辞。
说见上)。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亚也(亚字从荀本)。
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
拟之而后言,仪之而后动。
(仪旧作议。
《释文》云:“陆姚桓元荀柔之作仪。”
适按:作仪是也。
仪,法也。
与上文拟字对文。
)拟仪以成其变化。
“象”
与“辞”
都是给我们摹拟仪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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