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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以贯之(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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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敬何以别乎?(二)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二)

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四)

动机不善,一切孝悌礼乐都只是虚文,没有道德的价值。

这话本来不错(即墨子也不能不认“意”

的重要。

看《耕柱篇》第四节),但孔子生平,痛恨那班聚敛之臣、斗筲之人的谋利政策,故把义利两桩分得太分明了。

他说:

放于利而行,多怨。

(四)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四)

但也却并不是主张“正其谊不谋其利”

的人。

《论语》说:

子适卫冉有仆。

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

子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

曰:“教之。”

(十四)

这岂不是“仓廪实而后知礼节,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的政策吗?可见他所反对的利,乃是个人自营的私利。

不过他不曾把利字说得明白,《论语》又有“子罕言利”

的话,又把义利分作两个绝对相反的物事,故容易被后人误解了。

但我以为与其说孔子的人生哲学注重动机,不如说他注重养成道德的品行。

后来的儒家只为不能明白这个区别,所以有极端动机的道德论。

孔子论行为,分动机、方法、品行三层,已如上文所说。

动机与品行都是行为的“内容”

我们论道德,大概分内容和外表两部。

譬如我做了一件好事,若单是为了这事结果的利益,或是为了名誉,或是怕惧刑罚笑骂,方才做去,那都是“外表”

的道德。

若是因为我觉得理该去做,不得不去做,那便是属于“内容”

的道德。

内容的道德论,又可分两种:一种偏重动机,认定“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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