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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辩(第19页)
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
这两段都说该用“否定的例”
(不然者)来纠正推论的错误。
例如人说“共和政体但适用于小国,不适用于大国”
,又举瑞士、法兰西……为证。
我们该问“你老先生为什么不举美国呢?”
这里面便含有“同异交得”
的法子。
《经下》又说:
狂举不可以知异,说在有不可。
《说》曰:狂举。
牛马虽异(旧作“牛狂与马惟异”
,此盖由举字初误作与牛两字。
后之写者,误删一牛字,以其不成文,又误移牛字于句首耳。
惟通虽字),以“牛有齿,马有尾”
,说牛之非马也,不可。
是俱有不偏有偏无有。
曰牛之与马不类,用“牛有角,马无角”
,是类不同也。
“偏有偏无有”
的偏字,当作遍字(吾友张君崧年说)。
《易经·益卦·上九象》曰:“莫益之,偏辞也。”
孟喜本作“遍辞也”
,可见遍偏两字古相通用。
这一段说的“遍有遍无有”
,即是因明学说的“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
如齿,如尾,是牛马所同有,故不能用作牛马的“差德”
。
今说“牛有角,马无角”
,是举出“牛遍有,马遍无有”
的差德了。
这种差德,在界说和科学的分类上,都极重要。
其实只是一个“同异交得”
的法子。
以上说《墨辩》论“辩”
的方法。
《小取篇》还有论各种论辩的许多谬误,现今不能细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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