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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惠施(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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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把时间分割成怎样小的“小一”

,还只是那无穷无极不可分割的时间。

所以一切时间的分割,只是实际上应用的区别,并非实有。

惠施说:“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才见日中,已是日斜;刚是现在,已成过去。

即有上寿的人,千年的树,比起那无穷的“久”

,与“方中方睨”

的日光有何分别?竟可说“方生方死”

了。

“今日适越而昔来”

,虽关于“空间”

,也关于“时间”

东方夜半,西方日中;今日适越,在西方人说来,便成昨日。

凡此都可见一切时分,都由人定,并非实有。

第三,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

科学方法最重有无同异。

一切科学的分类(如植物学与动物学的分类),都以同异为标准。

例如植物的分类:

但是这样区别,都不过是为实际上的便利起见,其实都不是绝对的区别。

惠施说:“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

例如松与柏是“大同”

,松与蔷薇花是“小同”

,这都是“小同异”

一切科学的分类,只是这种“小同异”

从哲学一方面看来,便是惠施所说“万物毕同毕异”

怎么说“万物毕异”

呢?原来万物各有一个“自相”

,例如一个胎里生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弟兄;一根树上生不出两朵完全一样的花;一朵花上找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花瓣;一个模子里铸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铜钱。

这便是万物的“自相”

《墨辩》说:“二必异,二也。”

这个“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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