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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本纪第61章 争斗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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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笙跨一步出列,朗声道:“陛下,臣有本奏。

弹劾原扬州刺史徐茹,三大罪状,请陛下过目。”

吏部刚刚将徐茹列为优等考评,王笙这面便当众弹劾,狠狠落了徐晶的面子。

“呈上来。”

守瑞快步走下高台,接过王笙手中的奏折,呈递给皇帝。

皇帝快速浏览了一遍,又对守瑞道:“徐茹是徐爱卿的嫡女,便把折子给徐爱卿也看一看吧。”

徐晶镇定地从守瑞手中接过奏折,上面列举了徐茹的三大罪状,渎职,贪墨,大不敬。

哪一项都是大罪。

“都是无稽之谈,”

徐晶面不改色,“王大人若是拿不出证据来,我必向陛下参你一个污蔑朝廷命官的罪名。”

王笙冷哼一声:“我自然有确凿的证据,否则不会随意弹劾官员。”

一个月时间匆匆而过,王笙想必也查不到什么确凿的证据。

但御史的一张嘴,只差不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寥寥的证据被她说的罪大恶极。

这样的虚张声势却是唬不到徐晶这样的人:“王大人,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是没办法给朝廷三品大员定罪的。”

王笙自有准备:“臣正要说到这最后一项,贪墨。”

终于说到正题了。

渎职和大不敬,拿到确凿的证据十分艰难,如何定罪全看皇帝心情。

而且看在徐晶的面子上,多半是申饬一顿了事。

可贪墨就不一样了。

大周律法对于贪墨的刑罚非常重,千两白银以上就足矣判流刑,更严重者可以株连满门。

“臣前些日子在京城救了一个告御状的孩子,他原本家中殷实,长姐已经考取功名。

可是这样一个家庭,只是因为不愿将家中田地卖给官员建别院,长姐被下狱,母亲与全家青壮被强征劳役,父亲长兄惨死,只余一个七岁的男孩与兄长千里上京告御状。

臣救下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的兄长已经冻死多日了。

而这位强占良田的官员,便是徐茹正夫陈氏的母族!”

王笙说完急促喘了几口气,像是义愤难平。

可是这种程度的指控,恐怕动不到徐茹。

王氏一族查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查到这点连证据都算不上的事实?

“王爱卿,还有吗?”

“回禀陛下,臣命人多方探查一月有余,终于查到了证据。

丹州陈氏一族,自泰初十五年起,每年借年节之便,向徐茹府中贿赠大量金银,五年之内数额高达五万两白银。

这是账本,臣府中还有陈氏家仆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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