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本纪第61章 争斗二(第2页)
王笙跨一步出列,朗声道:“陛下,臣有本奏。
弹劾原扬州刺史徐茹,三大罪状,请陛下过目。”
吏部刚刚将徐茹列为优等考评,王笙这面便当众弹劾,狠狠落了徐晶的面子。
“呈上来。”
守瑞快步走下高台,接过王笙手中的奏折,呈递给皇帝。
皇帝快速浏览了一遍,又对守瑞道:“徐茹是徐爱卿的嫡女,便把折子给徐爱卿也看一看吧。”
徐晶镇定地从守瑞手中接过奏折,上面列举了徐茹的三大罪状,渎职,贪墨,大不敬。
哪一项都是大罪。
“都是无稽之谈,”
徐晶面不改色,“王大人若是拿不出证据来,我必向陛下参你一个污蔑朝廷命官的罪名。”
王笙冷哼一声:“我自然有确凿的证据,否则不会随意弹劾官员。”
一个月时间匆匆而过,王笙想必也查不到什么确凿的证据。
但御史的一张嘴,只差不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寥寥的证据被她说的罪大恶极。
这样的虚张声势却是唬不到徐晶这样的人:“王大人,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是没办法给朝廷三品大员定罪的。”
王笙自有准备:“臣正要说到这最后一项,贪墨。”
终于说到正题了。
渎职和大不敬,拿到确凿的证据十分艰难,如何定罪全看皇帝心情。
而且看在徐晶的面子上,多半是申饬一顿了事。
可贪墨就不一样了。
大周律法对于贪墨的刑罚非常重,千两白银以上就足矣判流刑,更严重者可以株连满门。
“臣前些日子在京城救了一个告御状的孩子,他原本家中殷实,长姐已经考取功名。
可是这样一个家庭,只是因为不愿将家中田地卖给官员建别院,长姐被下狱,母亲与全家青壮被强征劳役,父亲长兄惨死,只余一个七岁的男孩与兄长千里上京告御状。
臣救下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的兄长已经冻死多日了。
而这位强占良田的官员,便是徐茹正夫陈氏的母族!”
王笙说完急促喘了几口气,像是义愤难平。
可是这种程度的指控,恐怕动不到徐茹。
王氏一族查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查到这点连证据都算不上的事实?
“王爱卿,还有吗?”
“回禀陛下,臣命人多方探查一月有余,终于查到了证据。
丹州陈氏一族,自泰初十五年起,每年借年节之便,向徐茹府中贿赠大量金银,五年之内数额高达五万两白银。
这是账本,臣府中还有陈氏家仆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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