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三(第3页)
武德大夫、高州刺史、閤门宣赞舍人、御前忠锐第一将崔增,右武大夫、忠州团练使、荆潭制置司水军统制吴全,与湖寇遇于阳武口,死之。
时荆潭制置使王〈王燮〉将水军,以前二日至下芷江口,翼日,知鼎州程昌宇亦至,共议取周伦寨。
又翼日,增、全至阳武口,遇贼军船。
皆寂然无声,呼之不应,增等以为空舟也,令湖海船倚梯而上。
贼兵奄出,官军遂败,死者不知其数,增与全皆死。
时统制官任士官,以万人屯赤沙湖,阴水不能救,贼收其弓矢甲胄,欲西袭官军,〈王燮〉遂并将增兵。
后赠增一阶,加果州防御使,赠全二阶,加忠州防御使,录其子。
甲子,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韩肖胄、工部尚书胡松年使还,诏肖胄等速赴行在。
自帝即位,遣人入金,六七年示尝报聘;至是都元帅宗翰始遣安州团练使李永寿、职方郎中王翊等九人与肖胄偕来。
丙寅,金以伊兰路饥,赈之。
乙亥,诏复司马光十科举士之制,令文武侍从官岁各举三人。
戊寅,荆潭制置使王〈王燮〉以两遇贼皆败,二将俱死,郁郁无憀。
会得江北警报,欲移师鄂州防江,程昌宇曰:“江北实无事,乃李横自弃襄阳;鄂州孤城,亦冀公速来少安尔。
今二桥已就,事功垂成,大军一还,难以复合,愿公少留,共破三寨。
若鄂州有警,疾驰尚可及也。”
〈王燮〉不听。
是日,〈王燮〉引大军还鄂州,留统制官王渥、赵兴及湖南将马准、步谅四军,权听昌宇节制。
于是昌宇移屯上芷,决贼提四百丈。
十二月,壬午,武翼大夫、吉州刺史、统制鼎州军马杜湛为湖北路兵马副都监,修武郎、閤门祗候、添差统制军马鼓筠充东南第八将。
筠本与刘超合,有进士呙辅者,为张用所略;后辅入筠军中,与进士路居正劝筠立功归朝廷。
时超据澧州,程昌寓遣兵击之,不胜。
辅等令筠以药纸为书,陈破贼计,密遣安乡县监税刘汝舟持诣湖西,乞掩杀超,昌宇亦遣使臣赍蜡书报之。
超为筠所袭,败走,筠以所部诣昌寓降。
昌宇有战士、乡兵合九千馀人,用湛为总帅,至是昌宇奏湛屡立奇功,筠临敌宣力,故皆擢之。
既而录辅之劳,亦以为连州文学。
癸未,金赈哈兰路饥。
壬辰,右迪功郎、新监广州寘口场盐税吴伸再上书请伐刘豫,且言:“今兵权所付,不过二三人,其有道家所忌,则赵括之徒可忧;其有战胜而骄,则武安君之祸可戒。”
又言:“古人师克在和,今陛下将士虽众,孰讲廉、蔺之欢?则将帅之贤愚,不卜而可知也。
今之主将,无非营私背公、蠹国害民之徒,广回易,擅榷酤;所至州郡,则恣无厌之求,民力为之耗减;广收无用之兵以益请粮之数,则财赋之得失,不卜而可知也。
今国家所赖者,止知有西北之兵,不知有东南之士,又况诸军无非溃亡之徒,子女既足,金帛亦丰,边境暂宁,则偷安以干廪食,至于临敌,岂不溃亡!
此士卒之能否,不卜而可知也。
今重兵皆在江南,而轻兵独当淮右,万一敌人掠我淮甸,对垒江旁,纵未南渡,两军相持,积以岁月,必有存亡。
夫金人虽强,实不足虑;刘豫虽微,其祸可忧。
臣以为先擒刘豫,则金人自定。
金人反覆,陛下知之详矣;今又割中原以假刘豫,是并吞之谋已兆,而危亡之祸将及,岂可不为之计!
今使命将至,不可中辍,万一厚有需求,臣愿陛下阳许阴违,俟其还报,乘其不疑,一怒亲征,刘豫可擒也。”
癸巳,诏:“修盖殿宇,迎奉祖宗神御赴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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