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许玫缓刑(第3页)
他们倒是答应,明天还他们。
整个案子审查移交完毕,加上检察院对公诉的东西准备得差不多后,已经是七月盛夏了,此时燕子的身体又有些不太舒服。
问了沈先生,他的解释很专业。
“夏属火,肺属金,火克金,此时火太旺,出现这种反复是可能的。
但你是不是觉得,她只是偶尔干咳,并不喘,这就是好现象。
如果她到温度更好的地方去休养,就会好得多。”
当时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为了许玫的官司,她父母已经到重庆来了。
他们也没什么钱,他们想先还燕子三万,燕子暂时没收,因为打官司这段时间,他们自己也要用钱。
他们挣钱不容易。
本来已经退休的人,一个当保洁,一个当超市的搬运,还不是为了女儿。
法庭审判时,充分考虑了律师的意见。
一是许玫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事实,这个态度是很好的。
二是许玫主动全部退还了脏款。
再加上,她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客观上,受骗的人,也只是公司打工的员工,没有直接骗客户的钱。
所以,按整个团伙里最轻的一档量刑。
判二缓二,这个结果,几乎达到了之前预计的最好效果。
当许玫出来后,与燕子与父母抱痛哭的情景,深深刺激着冬子。
有时候,人走错路,是一个缓慢并且无意识的下坠过程。
偶尔的冲动,也会让人犯罪。
冬子是进过派出所的人,他知道,这种人,是有可能改好的。
许玫这人本质并不坏,只是有些爱好虚荣,想挣快钱。
她虽然骗了燕子,但也只是想多拿点提成,并且,她自己当时也觉得,她好像在帮燕子,并不是害她。
她本人并没有什么法律知识,从小父母娇惯,再加上自己长得漂亮,同学朋友们也让着她,所以,让她缺少了敬畏。
而燕子,因为对犯罪这件事的敬畏,造成了她的敏感。
当场发病,并不是因为自己的钱没了,而是因为自己可能在做坏事,把自己吓倒了。
有敬畏心,并不一定是弱者,胆子大,也不一定强。
许玫一家人想离开重庆,燕子还是留下他们一家,在重庆玩了两天。
刚好双休,燕子带着他们玩。
晚上,就回到出租屋里,燕子与许玫住一屋,他父母住一屋,而冬子,倒在客厅沙发上,将就而已。
夏天,睡觉很简单。
第二天,许玫一家人就要走了。
冬子晚上做了好大一桌子菜,毕竟是容城老乡,大家吃到了湖北味,全是冬子的手艺。
晚上,许玫在床上与燕子说话。
“燕子,你怎么找到冬哥这好的人呢?我怎么就遇不上呢?”
“不是的,许玫,是冬哥找我的。
从武汉找到重庆,他一直在找我。
也许,我运气好,冬哥还算是有能力的人吧。”
“燕子,你掉到幸福的窝子里去了,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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