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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诸权分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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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章590-诸权分制(二)

“卫岗乡”

到“洛阳”

有半日车程。

因此,冯宝不可能连晚入宫,况且,他并没有真正看过谢岩奏请“策书”

,仅听人口述过部分,很不完整。

再者,几天当中,至少有好几个人说过,有些内容居然还有点儿出入,可见,很有必要弄到那份“策书”

,要不然明天无法面圣奏对。

趁着天黑前宫门未关,冯宝亲自走一趟,去“政事堂”

拿了“策书”

副本,而后回府研读。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冯宝完全没有想到,谢岩所写内容居然那么多、那么细,在很多地方,超过唐人认知……用一个词描述,太“超前”

首先,在“政制”

方面,谢岩提议将“安东大都护府”

辖境以“鸭绿水”

为界分成两个部分,北面设“大行都督府”

,治所“大行城”

,领一万原“高句丽”

军镇抚,与西北方向“营州都督府”

遥相呼应,共慑蛮夷;南面设立“金城”

、“熊津”

、“泗沘”

三个“都督府”

,但辖制范围大幅缩小,仅限三城附近诸县、镇、村,自“平壤”

往南除三个“都督府”

外诸城,悉数设“州”

,任命刺史牧守。

“都督府”

拥兵限一万,各州无军卒,以衙役安境。

其次在“军制”

方面,四大“都督府”

都督拥兵权,但朝廷任命“军丞”

襄助,“军丞”

无兵权而拥“人事之权”

以制。

最后是在“大都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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