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血债一(第3页)
是用帆布和遮雨布胡乱搭建的。
窝棚里面有一张小床,那床很是凌乱,而且窝棚内有难闻的汗臭味。
床的旁边放着一双解放鞋,一个塑料盆和一个真空内胆的蓝色水瓶,床上还有一台手机。
老吕说道:“这里就是张宝翔看守仓库的住所。”
我点了点头,我能看出,张宝翔在遇害前是已经入睡了,因为那被子的造型就是盖好后,被人猛烈掀开的样子。
所以我推断,是张宝翔听到了仓库的玻璃破碎声,于是立即下床查看情况。
因为他是守夜人,所以选择和衣入睡,这样在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够立刻做出反应。
窝棚和仓库的距离不到两米,只要张宝翔没有完全入睡,仓库有什么动静,他是肯定能听见的。
我在仓库玻璃窗破碎的不远处,发现了一双破旧的褐色棉质拖鞋,而且在棉质拖鞋附近的地面上,能看到一些凌乱的脚步。
看来这双拖鞋就是张宝翔遗失在这里的,他之所以会遗失拖鞋,是因为他在这个地方和凶手缠斗过,在缠斗的过程中,拖鞋滑落。
可以说,这里是第一现场。
但是这个第一现场却跟我之前的判断出现了矛盾。
我之前的判断是,凶手的杀人目的是情杀或者仇杀。
但是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却像是凶手破坏仓库的窗户,妄图进入仓库行窃,却被张宝翔发现,因此凶手一时凶相毕露,杀害了张宝翔。
或许是因为杀了人,凶手害怕,所以连最初进行盗窃的目的也抛之脑后,在杀人后就逃之夭夭了。
所以工地上的仓库仅仅是打破了玻璃,里面的东西并没有被盗走,而死者身上的钱财也是原封不动的。
案件在这里出现了转折,从之前我判断的仇杀或者是情杀,又转回成盗窃杀人。
只是这个盗窃没有完成,仅仅是杀了人。
那么我能推断,这凶手之前并没有打算杀人,这肯定是一桩激情杀人案。
而凶手之所以要杀死张宝翔,我估计张宝翔是认出了凶手,凶手杀死张宝翔的目的,显然就是为了让张宝翔不能将自己行窃的事情告发出去。
这么激烈的搏斗现场,除了那些模糊不堪的鞋印,却没有发现一件凶手的痕迹,我有些不甘心。
我认为,在如此广的犯罪现场内,凶手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成功的在工地上发现了一个破碎的深褐色塑料盆。
塑料盆破碎的不算严重,从表面上看是被人踩碎的,而当我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后,在塑料盆上,清晰的出现了一个鞋印。
从鞋印的大小尺寸,我判定这是一个身高在165公分到168公分之间的男性。
而且这种鞋印就是工地工人常穿的那种绿色解放胶鞋。
我向工地工友们了解了一下,工友们都说我发现的这个塑料盆,在昨天收工的时候还是完好无损的。
那么可以确定,这塑料盆就是被穿着解放胶鞋的凶手,在奋力追杀张宝翔时踩坏的。
当然,凶手在现场绝不可能只留下这么一个鞋印。
我推断,二人如此激烈的搏斗过,那么凶手会不会也受过伤呢?
于是我仔细的查看了现场的地面,在地面上,能找到一些滴落的血迹。
而且这些滴落的血点,在离开工地的出口处也有发现。
那么这显然不可能是死者身上流出来的,我推断,这是凶手受伤后滴落的血滴。
血滴滴落在地面,溅洒的宽度约为12毫米,根据我的推断,约从90公分的高度滴落,这种高度,大约是从手掌上滴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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