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夜 浪潮之巅IBM
“猫头鹰的万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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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机发展史的前三十年里,IBM在商业上只有一个轻量级的竞争对手—数字设备公司(DEC)。
由于IBM的大型机实在太贵,中小公司和学校根本用不起,市场上就有了对相对廉价低性能小型计算机的需求,DEC公司应运而生。
在很长时间里,虽然两个公司在竞争,但是基本上井水不犯河水,因为计算机市场远没有饱和,完全可以容纳两个竞争者。
在这三十年里,两个公司发展的如鱼得水。
基本上可以说是IBM领导着浪潮,DEC跟上步伐。
IBM如果说还有什么对手的话,那就是美国**司法部。
在美国从来没有过国王,美国人也不允许在一个商业领域出现一个国王。
当垄断产生以后,司法部就会出面以反垄断的名义起诉那个垄断公司。
从七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初,美国司法部和IBM打了十年的反垄断官司,两家最终于1982年和解。
一般认为,这是IBM的胜利。
但是,IBM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主要有两方面,第一,IBM分出了一部分服务部门,让它们成为独立的公司;第二,IBM必须公开一些技术,从而导致了后来无数IBM-PC兼容机公司的出现。
IBM成功的秘诀是保守,它基本上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如果苹果公司失败了,IBM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如果前者成功了,IBM依靠它强大的技术储备完全可以后发制人。
IBM无论是在老华生执掌的机械时代,还是在小华生接管的电子时代,它的客户群基本上是**部门、军方、银行、大企业和科研院校,它从来没有过经营终端消费型产品的经验,也看不上这类产品。
以往,IBM卖计算机的方式是和大客户签大合同。
八十年代的计算机,除非是专业人员,没有人玩得转。
因此,IBM从来将计算机和服务绑在一起卖,至今也是如此。
IBM一旦签下一个大型机销售的合同,不但可以直接进帐上百万美元,而且每年还可以收销售价10%左右的服务费。
等客户需要更新计算机时,十有八九还得向IBM购买。
这样,它每谈下一个合同,就可以坐地收钱了。
因此,虽然IBMPC在外面的反应很好,在公司内部反应却冷淡。
IBMPC第一年的营业额大约是两亿美元,只相当于IBM当时营业额的1%左右,而利润还不如谈下一个大合同。
要知道,卖掉十万台PC可比谈一个大型机合同费劲儿多了。
BMPC的主要部件,如处理器芯片、磁盘驱动器、显示器和键盘等等,或者本身是第三家公司提供的、或者很容易制造,而它的操作系统DOS又是微软的。
因此,IBMPC很容易仿制。
IBMPC唯一一个操作系统的内核BIOS是自己的,但是很容易地就被破解了。
在短短地几年间,IBMPC的兼容机入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
如果不是反垄断的限制,IBM可以阻止这些公司使用自己的技术进入市场,或者直接收购其中的佼佼者。
但是,有了反垄断的限制后,它对此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方面,自己不愿意下功夫做PC,另一方面无法阻止别人做PC,IBM只好看着康柏(Compaq),戴尔(Dell)等公司做大了。
第三个原因也不能忽视,如果说在过去的三十年里,IBM是独孤求败、笑傲江湖,现在它真正的对手比尔·盖茨出生了。
我总是对人讲,盖茨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拿破仑。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和平年代,不可能出现汗尼拔和凯撒那样的攻城掠池的军事统帅,但是会在商业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出现纵横捭阖的巨人,而比尔·盖茨就是科技界的第一人。
当时IBM为了以最快速度推出PC,连操作系统都懒得自己开发,而是向其他公司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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