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三十二章 徐书记驾到(第3页)
李毅点点头:“这话不错。
傍晚出去,晚上还是可以再回来。
那么,有没有人看到,康岳文当天晚上,再次回来呢?”
赵国山道:“找不到有力的人证。
而康岳文却有不在场的证据,但能做证人的,都是他的心腹部属。”
李毅道:“那就难以判断了。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疑点吗?”
赵国山道:“当时负责医检的法医,也说了一个疑点,那就是死者在死之前,好像吸食过毒品。”
“什么?”
李毅讶道:“吸食过毒品?”
赵国山道:“法医是这样说的。
但这个疑点,也牵扯不到康岳文身上去,康岳文不可能有这方面的嗜好吧?”
李毅道:“还有没有其它证据?”
赵国山道:“最有用的证据,就是有两个女的,是梅园以前的服务员,后来被重新安排了工作。
据她们说,案发当晚,他们在梅园碰到过死者,当时死者还跟他们有说有笑,没有一点自杀的迹象。”
李毅道:“死者是割腕,以致失血过多而死?”
赵国山道:“是的。
法医还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疑点,就是死者生前有过性.行为。”
李毅道:“有没有提取残留物的dna?”
赵国山道:“说起来好笑。
因为怕牵涉到康岳文同志,所以有相关领导指示,不必留存dna,就进行了尸体火化。”
“太荒唐了!”
李毅沉声道:“他们这么做,并不是在保护康岳文同志,而是在害他!”
赵国山道:“尸体已经火化,没有办法了。
李省长,我有两个大胆的推测,死者生前服食过毒品,就会产生幻觉,从而自残致死。
另一个推测是:死者虽然是割腕失血致死,但如果死者因吸食毒品过多,会丧失正常人的行为能力,从而被人控制,被人割腕,造成自杀的假象。”
李毅道:“你的推测,很有道理。
难道当时没有提取指纹和鞋印?这也是破案的关键线索啊!”
赵国山道:“提取过指纹,但太凌乱了。
梅园毕竟是一个宾馆,出出进进的人太多,而康岳文住的那几天,来探望他的人也很多,脚印和指纹,很多很杂很乱。”
李毅轻轻一叹,说道:“照你这么说,康岳文还是存在杀人嫌疑的?”
赵国山点点头:“的确有嫌疑,但还要进一步的搜集证据。
我询问过死者的妹妹小薰同志,结合她提供的证词,那康岳文同志的嫌疑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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