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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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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社会的阶级制度

三代以前的社会和后世大不相同是人人知道的,但是三代以前的社会,究竟是怎样一种组织呢?

大凡天下之事,没有不由分而合的。

古代交通未便,一水一山之隔,人民就不相往来,自然要分做无数小部落;既然分做无数小部落,自然免不掉争斗;既然要互相争斗,自然总有个胜败。

“胜的人是征服者”

,“败的人是被征服者”

,社会上就生出“平民”

、“贵族”

两阶级;权利义务,种种不同,这是把古书随手一翻,就可以见得的(譬如《尧典》说“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九族,百姓,黎民,等级层次,分得很为清楚),但是天下无论什么暴力,总是百年或数十年就过去的;古代这一种阶级社会,却持续到数千年,这是什么道理呢?要明白这个道理,就不得不考察当时“贵族社会自身的组织”

人类最初的团结,总是血统上的关系。

这个便唤做“族”

所以《白虎通》说:“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依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

所谓九族是:

父属四:各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

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为一族。

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这是今《戴礼》、《尚书》欧阳说。

见《诗葛藟正义》引《五经异义》。

古文家把“上自高祖,下至玄孙”

,算做九族〈《书·尧典释文》〉,则是九世,不是九族了)。

再从竖里头算起来,就有所谓“九世”

这便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

;再由此而旁推之,就成了一篇《尔雅》上的释亲。

《礼记大传》上所谓“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

是说得最概括的。

有这横竖两义,就把血族里头的人团结起来了。

但是这种团结,范围究竟还不十分大;出于九族九世以外的人,又想个什么法子呢?《白虎通》说: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

有了“宗法”

,便把血族团体里头的人无论亲疏远近都团结了起来;横里头的范围也广,竖里头的时间也持久了。

所以宗法,实在是“古代贵族社会组织的根柢”

宗法社会里,最重的就是“宗子”

这个宗子,便是代表始祖的。

譬如有个人,征服了一处地方,他在这地方,就做了王,这便是“太祖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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