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天罡神兽天狗(第3页)
对精神力的要求是“量”
,而对意志的要求是“质”
!
二者,与力量并无必然关系。
这一点,从陆羽身上就可以得到证明。
还在矿山上的陆羽,对于地变级强者和天象级强者来说,就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按一下就死,但论意志的坚定,别说天象级,就是天冲级的强者,也不一定比得上他。
要施展“地变之法”
和“天象之法”
,必须得意志极为坚定。
几名圣巫教长老未必没想用,纳“血”
于窍,使用天象之法。
只不过,他的精神力虽然强,但意志未必达到可以降服神兽精血的地步。
更不用说,一行人当时身受重伤,而且,霉运加身,情绪易怒易***。
在这种情况下,施展地变之法,简直就是自杀。
以重伤之身,施展地变之法。
那就不是意识泯灭,陷入混沌那么简单了,那是要立刻爆体而亡的!
“冥宗果然可怕!”
方云心中闪过一丝深深的忌惮。
圣巫教的人,虽然最后是死在自已手里,但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中了“独臂冥王一叩首”
,霉运加身。
这个地方这么大,自已刚刚出来,打个穷奇,也能碰到他们。
不能不说,冥冥之中,确实是他们挨了那一掌,沾的霉运,将他们送过来的。
“威力大也就罢了,居然能击散别人的气运,让对方霉运缠身。
这种功诀,太过可怕了。
这个冥王太子,以后没有必然有把握,还是不要和他磕上。”
方云下意识的产生一种奇异的想法。
“独臂冥王三叩首”
杀伤力虽然很大,但也并不是不能抗衡。
如果实力足够强大,一掌把施展此法的拍死了,不知道能不能顺带,击散这股霉运!
《冥典》上的武学,确实很变态。
但还没到逆天的地步。
毕竟,当年上古十万宗派之首,是剑宗而不是冥宗。
剑法向来讲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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