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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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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梓南马上纠正道:“一起普通的致人轻伤案?我的局座,你太不敏感了。

我再说一遍,这个案子要马上见报。

要彻查到底。”

一直到离开宋梓南办公室的时候,市局的同志还认为书记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为了这么一起非常普通的“致人轻伤案”

大动干戈。

但随后的事态发展,却让他们吃了一惊。

当天下午,特区报记者如约上门来采访,第二天一早,这个案子就上了报纸的法制版。

市局不少同志看到报纸以后,都觉得不可理解:“太奇怪了。

过去办案,都是要求内外有别,破案以前,尽可能保密,别声张。

案子即便破了,也只能挑一些有典型意义的不会影响群众情绪和社会稳定的案子让报纸的法制记者报道一下。

这一回是怎么了,一发案,就要大张旗鼓地报道,而实际上对付的只是一个致人轻伤案。

简直就是拿高射炮打蚊子。”

说这牢骚怪话的是局办公室的一个秘书,正巧黄局长路过,听到了,还挨黄局长一通训。

局长训完了,最后说了声:“少说怪话多干活儿!”

拿起报纸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就把冯宁公司新写字楼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所长李国良叫到局里来了。

局长先简单问了问这位李所长那天到冯宁被打现场勘察的情况。

李所长说道:“这案子太简单了,基本上没什么可查的,就是那个‘栾叔’带了几个人,把那个冯宁收拾了一通。

当时,有人报了警,110也到了现场。

我们调阅了当时警队出现场的记录。

冯宁受的确实是轻伤。

他自己都没要求验伤。

事情就在调解中解决了。

这么一档子小事,值得在特区报上大张旗鼓地折腾吗?”

局长问:“有人说那个‘栾叔’背后还有黑手。”

李所长说:“一起轻伤案,说得上啥黑手不黑手的?真有黑手参与,起码也得要了那个冯宁半条命!

不卸他条胳臂,也得卸他一条腿。”

局长愣愣地打量了李所长一会儿,问:“确实如此?”

李所长不明白今天局长观察他的眼神中为什么总带着一种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冷峻和怀疑,便不由自主地有一点慌张起来,忙重复道:“确实如此。”

局长又问了一声:“真是这样?”

李所长勉强地笑了笑,答道:“这……常规嘛……常规……”

局长又仔细打量了李所长一眼,然后站了起来,说了声:“那就这样吧。”

便走了出去。

李所长这才轻轻地松了口气,从桌上取了一张纸巾,摘下帽子,擦了擦帽圈里沾上的冷汗,点着一支烟,刚吸了两口,觉得局长走了,自己一个人还继续留在局长的办公室里,不太合适,忙戴上帽子,正要走,这时进来两个同样穿着警服的人。

这两个同志走到李所长面前问:“你是李国良同志吧?”

李所长一开始根本没怎么在意这两人,因为从年龄和警衔上看,他们都是他的晚辈了,便漫不经心地问:“是啊。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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