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升任团政委(第2页)
乐乐是你和吴玉花的孩子。
可是我们俩还没有孩子,要不我们俩再生一个我们自己的孩子吧!”
这婚姻是爱情的结果。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
一对男女相爱结婚一般都想要一个孩子,毕竟那是他们爱情的纽带。
玉雪和朱向军一直是心心相印,那自然也想有一个她自己的孩子了。
“玉雪,我看还是算了吧。
我们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要是再要一个,那可就三个了。
这怎么能行,这不是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吗!
我是一个军人,那可一定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呀!”
朱向军其实也想和玉雪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可是他知道现在他们俩都各自带着自己的孩子。
要是再有一个,那可就三个了。
在这城市生活不必是在农村,那养育一个孩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朱向军虽然是部队一名干部,可毕竟是收入有限。
玉雪又暂时没有什么工作。
那怎么能养得起三个孩子呀!
“向军!
虽然我们有两个孩子了,可这些都不是我们俩的。
按照计划生育的规定,两个离异的男女再结婚,不管是否带着自己和前夫或者是前妻一起生的孩子,那再结婚后,那都是可以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的!”
玉雪也是正经的大学生。
她自然也了解一些婚姻法之中的常识。
现在听朱向军有些不愿意要。
她可就用“婚姻法”
来劝他了。
“玉雪,这个我知道。
我只是想我们的精力有限。
把这两个孩子抚养长大就行了。
我是部队的干部,这平时可能很少回来照顾娇妖和乐乐。
这他们俩以后可全靠你教育培养了。
如果我们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根本就应付不过来吗!”
朱向军知道他们这是一个军人家庭,那是不可能养育太多的孩子的。
所以还是坚持对玉雪说,他们就养这两个孩子就行了。
玉雪本来是想和朱向军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俩的孩子,可是一听朱向军说的这些也很道理。
毕竟她嫁的是一个军人。
这不可能象一般的家庭那样,想养几个孩子,就养几个孩子,他们必须是量力而行。
“那好吧!
向军,我听你的。
我们不要自己的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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