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鲮鲤(第5页)
李冲元哪里说得出什么故事来。
就他那脑袋里,除了那两本武侠剧之外,其他的,能记得住的又有多少呢?
西游记到是能说上一些,可是他自己估计也是忘了大部分了。
而就在此时。
乔苏却是拄着拐杖,手里拎着两条大鲤鱼回来了。
当乔苏看到小院中如此多的小娃聚齐在一块,还以为有什么事,“小郎君,这是?”
“没事,没事。
咦,老乔,你这手中的鲤鱼够大的啊,好啊,今日可以吃个水煮鱼了。”
李冲元见乔苏回来,正好解了自己的围。
又是看到了乔苏手中拎着的两条大鲤鱼回来,高兴不已。
随着乔苏一回,众小娃也是作鸟兽散的,片刻之间,就没了人影了。
乔苏在李庄众人以及小娃们的眼中,那可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甚至还比不得李冲元这个小郎君。
要不然。
乔苏一回来,他们也至于作鸟兽散的。
晚饭。
自然是李冲元所说的水煮鱼了。
鲤鱼,放在当下,可以说是唐国人最喜爱的鱼类了。
有人会说。
唐朝不吃鲤鱼,要不然会被罚或杖责六十等。
但唐国的律法中,根本没有这一条。
而这样的一个传闻,乃是出自于《酉阳杂俎》,这可不是正史,只不过是段成式写的笔记小说罢了。
其《酉阳杂俎》中,从仙佛鬼怪,到动植物各有描写,与晋朝的张华所著的《博物志》类同。
但是,唐朝诗人王维有一首诗佐证,《洛阳女儿行》,诗中就有记载,“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余。
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
还有。
唐朝诗人白居易有一诗,《舟行(江州路上作)》,诗中有云,“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
也有。
唐朝宰相权德舆有一诗,《送许著作分司东都》,诗中有云,“宾朋争漉酒,徒御侍巾车。
异日始离抱,维思烹鲤鱼。”
可见。
在唐朝,根本是没有因为皇室姓李,所以就因食鲤鱼而被判罚或杖责的。
况且。
就算是在当时的唐朝律法中有所规定,那也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上到皇帝,下到百姓,估计也没有人真当一回事。
要不然。
这些诗人,文人,甚至连宰相又怎敢冒此不讳,写下这样的诗句来?
难道他们不怕遭来杀身之祸?或者遭到抨击?
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如此久远的事情,谁又知道呢,这也只能让众读者们自行深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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