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春眠不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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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清鸢握着笔杆子,随手写了几笔,听听顿顿,温从秀也没有催促,只是看着那只写了几个字的宣纸。
温从秀看她笔锋走走停停,还以为是没有思路,不知道怎么写,于是耐心等着,没有丝毫打扰。
余清鸢愁眉苦脸,只不过,不是写不出来的原因,而是不知道写哪一首。
忽然,她眼睛一亮,嘿嘿一笑。
按部就班的写一首春天的诗词,实在是有些无趣,倒不如,找点乐子。
按照图书馆中的典籍收藏,春天的诗简直多的浩如烟海,不用过脑子,都能想出好几首。
其中流传度最广的,当属《春晓》。
余清鸢只是略一思索,便决定写这首儿童专用诗。
“哼。”
轻笑一声,她动轻快的将刚才写的划掉,重新写了这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嘿嘿嘿。
温从秀探过脑袋,说了不写的他连笔都没有动,余清鸢心情不错,他也跟着像是写出了佳一样,心情极好。
这首前世家喻户晓,衍生出无数段子的名诗,相信到了这里,也一样出彩。
“这首诗……”
温从秀看得清楚,一字一句在心底默默念了一遍,第一遍不觉得很出彩,但第二遍,却赞叹一声。
在平凡中描绘春景,从细小处着手,惊艳的地方全都隐在暗中,实在是出色。
方袂已经朝这个方向看了不知道多少眼,那眼神中的神采,就连一旁的温从秀都忍不住侧目。
余清鸢精神集中在眼前的纸上,全神贯注,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方袂的眼神,这令方袂有些微微失落。
就像是自己一直当做朋友的人,终于有了比自己更亲近的朋友。
“就用这首简单的小诗?”
温从秀没有在意方袂,问道。
“怎么?这首还不够?”
余清鸢反问。
这种家喻户晓的名诗,她不相信比不过这小镇上的诗会诗词。
她微微扬起头,神情骄傲。
不仅是为这首诗骄傲,也是为华夏所有诗人骄傲。
那些大诗人的名,不应该受到怀疑。
旁边的人还在奋笔疾书,有些脸上带着胜券在握的笑容,撞上别人的目光,眼睛眨也不眨的便移开,很是自傲。
这也是常事,毕竟文人这个职业,很多时候都带着几分骄傲的气质,这是从骨头里散发而出的气息,自古文无第一,不管水平高低,只要是个文人,就会认为自己才是第一。
余清鸢完全能够理解,就算是她自己,也有忍不住骄傲一把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觉得这场诗会,似乎没有了往日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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