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球员时代快船王朝 第74章 1980的NBA选秀2(第2页)
帕里什。
李耀辉本来是想打劫凯文·麦克海尔,可惜的是凯尔特人队也看中他,不愿意交易选秀权。
再说了,李耀辉也不想把自己的主力球员拿出来交易选秀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麦克海尔从自己的手边溜走。
麦克海尔拿不到,李耀辉当然不会让拉里·斯密斯掉到第二轮了,用快船队第一轮的20顺位选中了拉里·斯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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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里·斯密斯1980年加盟NBA,他在首个赛季就脱颖而出,该赛季平均篮板达到12.1,入NBA排行榜前三位。
一个新人能有如此作为,并非易事,在他之前,只有“天钩”
贾巴尔在1969—1970赛季有过类似的傲人成绩。
为此,史密斯入选了1981年NBA最佳新人阵容。
1985—1986赛季,史密斯的进攻篮板还曾在全联盟位居榜首。
拉里·史密斯有个难听的绰号:“恶人”
。
“可能是我听惯了,并不觉得什么不好,”
提起自己的绰号,史密斯呵呵一乐,“那只能说明:当球员时,我对对手的威慑力有多大。”
提起自己的13年NBA生涯,史密斯至今仍很自豪。
“谁要想从我手中抢球,我就会跟他玩命。
这个全联盟的人都知道。”
久而久之,在对手眼中,史密斯成了一个如恶魔般可怕的人物。
“恶人”
的绰号,由此而来。
史密斯先后效力过勇士、火箭和马刺。
他在勇士打球时间最长,整整9年。
而在火箭,史密斯只逗留了3个赛季。
1993年他转战马刺,并在圣安东尼奥结束球员生涯。
快船队还是老规矩,提前一个月到球队进行集训。
听说老大一直在篮球馆训练,快船队的球员们也没人敢说抱怨的话,乖乖的提前一个月到球队进行集训。
“哇,老大,你身上的肌肉好夸张啊!
我去,可以当健美先生了!”
埃尔文·约翰逊走进篮球馆,看到老大那一身腱子肉,忍不住感叹道。
走过去,用手按了按大帝胳膊上的肉,又按了按胸肌和腹肌。
“老大,真的好硬,你是怎么锻炼出来的。”
魔术师惊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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