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六(第8页)
况闻攻关之日,死伤不少,则非士卒之不用命矣。
自来兵家行军,若逗挠无功,多是以粮道不继,嫁祸于有司以自解,亦未闻以堆垛赏给为词者也。
国家息兵二十年,将士不战,竭西川之资以奉之。
一旦临敌,更须堆垛银绢而后可用,则军政可知矣。
且如向来和尚原、刘家圈、杀金坪诸军大捷,近日吴宣抚取方山原、秦州等处,王四厢取商、虢等州,吴四厢取唐、邓州,亦不闻先垛银绢始能破敌也。
朝廷赏格甚明,本所初无悭吝。
如秦州治平之功,得宣司关状,即时行下。
鱼关支散,何尝稍令阙误!
兼关金帛钱物,充满府藏,宣抚不住关拔,岂是无有桩办耶!
李晟屯东渭桥,无积赀输粮,以忠义感人,卒灭大盗。
足下以书生为人幕府,不能以此事规赞主帅,而反咎主人以不敛于民,岂不异哉!
九月以后,兴元一军,已支拨过钱引二十八万道,银绢二千匹两,而糗粮、草料与犒设犒赏不与焉,亦不为不应付矣。
若皆及将士,岂不可以立功!
有功未赏,赏而未得者何人也?朝廷分司庀职,各有所主,而于财贿出纳为尤严。
经由、检察,互相关防,所有屡降指挥,凡有支费,宣司审实,总所量度,此古今通义而圣朝之明制也。
来书谓攻散关时,若得银绢、钱引桩在凤州,而敌不破灭无有也。
桩在凤州与在鱼关何异?方宣抚以攻守之策会问节使时,亦不闻以此为言。
今散关、凤翔未破,足下可与军中议取散关要银绢、钱引若干,取凤翔要若干,可以必克;本所当一切抱认,足下可结罪保明具申,当以闻于朝。
如克敌而赏不行,仆之责也;若本所抱认而不能克,足下当如何?”
绂不能对。
至是从仪督同统制田升等夜引兵攻拔之,遂分兵据和尚原。
金人走宝鸡。
丙戌,赐张浚钱十九万缗,为沿江诸军造舟费。
帝既还临安,有劝浚求去者。
浚念身为旧臣,一时人心以己之去就为安危,乃不敢言,治府事,细大必亲焉。
戊子,帝始纯吉服,御正殿。
右谏议大夫梁仲敏,论“参知政事杨椿,辅政期年,专务谄谀以取悦同列,议政则拱手唯唯,既归私第则酣饮度日,以备员得禄为得计,朝廷何赖焉!”
殿中侍御史吴芾言:“椿自为侍从,已无可称。
其在翰苑,所为词命,类皆剽窃前人,缀缉以进。
冒登**,一言无所关纳,一事无所建明,但为乡人图差遣,为知旧干荐举而已。
故都人目为‘收敕参政’。
去冬警报初闻,有数从官谒椿,勉以规画,又以危言动之,椿竟不动,但指耳以对,盖椿素有聩疾也。
亲厚有风之使去者,椿曰:‘吾忝参政,宰相诺吾亦诺,宰相拜吾亦拜,重听何伤?’其贪禄无耻,至于如此。”
左正言刘度,亦论‘椿贪懦无耻,顷为湖北宪,率以三百千而售一举状。
自为侍从,登**,惟听兵部亲事官及亲随之吏货赂请求。
望赐罢免以肃中外。”
辛卯,参知政事杨椿充资政殿学士、提举在外宫观。
椿为台谏所击,四上疏乞免,乃有是命。
湖北、京西制置使吴拱言西北来归之人甚众,望权令踏逐寺观安泊,分给官田,贷之牛、种,权免租税,从之。
癸巳,敷文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徐喆充馆伴大金国信使,武功大夫、吉州刺史、权知閤门事孟思恭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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