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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杨文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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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年,大唐王朝基本统一全国。

李渊决定暂停征讨,推进社会治理。

于是正官阶、定学制、修刑法。

中央设六省(相当于国家部委):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

官员分级:太尉、司徒、司空、御史、太常、光禄、卫尉、大理、太仆、司农等。

文官武官各分九品。

从中央到地方设学堂。

最高学府为国子学、太学。

制定实行租庸调法。

百姓男子16岁以上为丁,每丁国家分给田地十亩。

每丁每年上交国家粟米二百斤。

交了租剩下的归自己。

叫做“租”

男丁每年交官府一定数量的绫绢布麻,叫做“庸”

男丁每年为国家义务劳动20天。

不想参加劳动的,每个义务劳动日,可用交三尺绢代替,叫做“调”

遇小灾可以免租,遇中灾可以免庸。

大灾租庸调全免。

唐朝种田发生的自然灾害有三种:

一、旱灾。

持久干旱无雨,庄稼被烈日晒死。

二,涝灾。

暴雨成灾,冲毁农田。

农田内涝,庄稼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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