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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及各业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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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及各业公所

十八世纪之城市与中古无异

十八世纪城市之状况亦与中古时代相同。

街衢狭小而屈曲,入夜即昏暗异常。

地铺圆石,秽气薰蒸,与今日欧洲城市之宏大美丽真有天渊之别矣。

伦敦

当一七六〇年,伦敦城之人口约五十万,仅占今日伦敦人数十分一。

城市交通既无所谓电车,更无所谓汽车。

仅有数百辆马车及肩舆二种而已。

入夜之后虽有更夫携笼灯巡行守夜,然盗贼四伏,夜出者咸有戒心,多携武器以自卫。

巴黎

当日法国京城巴黎较伦敦为大。

城中警察制度远较伦敦为完备,故盗贼之患绝少。

公园大道已具规模。

然就全城而论,则街道狭小者仍居多数。

虽有地沟可资泄水,然一旦大雨,则满街积水泛滥难行。

水退污留,河水混浊,居民饮料且取资于是焉。

德国诸城

德国诸城人口稀少,故其范围多不出中古墙城之外。

虽城中建筑亦颇有宏大者,然其景况荒凉远非昔比。

柏林人口仅有二十万,维也纳稍多。

维也纳为今日世界上最美城市之一,在当日城中清道夫役仅自三十人至百人,并以每夜均点路灯自夸云。

盖当时其他各城之路灯仅于冬季无月光时方一放光明耳。

意大利诸城

至于意大利,除威尼斯外,其他著名各城——米兰、热那亚、佛罗棱萨、罗马——虽以有宏大美丽之建筑著于世,然其街道之狭陋亦正不亚其他诸城。

工商业之规模狭小

十八世纪欧洲城市中既无大工厂,又无大商铺。

除伦敦、安特卫普及阿姆斯特丹诸城因有殖民地之商业尚形繁盛外,其他诸城之工商业规模狭小,与中古同。

同业公所

其时商铺之售品多系自制而成。

各种同业——如裁缝、制鞋、面包、制皮、钉书、剪发、制烛、造刀、做帽、纸花、制假发等——无不有一种同业公所之组织,以限制他业中人不得制造本业物品为目的。

店主之人数及商店之学徒均有定额。

学徒学习为期甚长,甚有七年或九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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