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移往巴黎之国民议会 一七八九年十月至一七九一年九月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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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移往巴黎之国民议会(一七八九年十月至一七九一年九月)
王党之反抗计划
法国王对于批准《人权宣言》一事颇形踌躇。
十月初旬国中忽有国王召集军队平定革命之谣。
其时适有军队一连自法兰德斯(Flanders)调入,禁卫国宴之于维尔塞,王后与焉。
巴黎人相传军官于酒后将革命三色旗——红、白、蓝——掷于地而践踏之。
适是年秋收不足,民食缺少,巴黎市民益形蠢动。
巴黎市民侵入王宫并挟法王入巴黎
十月五日,巴黎女子数千人及携有武器之男子纷纷向维尔塞而进。
法拉夷脱率护国军随之。
唯当暴民次晨侵入王宫时几加害于王后而彼竟不加阻止,殊不可解。
暴民宣言国王非与若辈同赴巴黎不可,王不得已允之。
盖人民之意以为国王入居巴黎,则人民得享升平之福也。
于是王入居推勒里(Tuileries)宫,实与监禁无异。
国民议会亦随之移入王宫邻近之骑术学校中。
法王与议会迁入巴黎之恶果
王室与国民议会之迁移实革命中一大不幸之事。
盖当日国民议会之改革事业并未告竣,而此后之举动无一不受旁听席中暴民之牵制也。
其时有马拉(Marat)者在其所办之《民友报》(
TheFriendofthePeople
)中极言城中之贫民皆系“爱国之志士”
。
故不久贫民皆抱仇视中流社会之意。
偶有提倡“自由”
或痛骂“逆党”
者群奉之为领袖。
势力雄厚足以操纵巴黎及在巴黎之议会而有余矣。
新宪法之编订
数月之间巴黎城尚称安谧。
国民议会乃壹意于编订新宪法。
一七九〇年二月四日法国王及其后亲临议会宣誓承认新定之政体。
规定国王一面代天行道,一面遵守宪法;然全体国民当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则在国王之上。
宪法中所规定之立法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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