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一八三〇年之革命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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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八三〇年之革命
查理第十之政见
当路易十八在位时代王党之势殊盛。
故法国王于一八二四年去世时波旁族之势力已足以战胜反对党而有余。
假使其弟查理第十(一八二四年至一八三〇年)即位以后处置有方,则国祚延绵正未有艾。
不意彼竟有“与其尸位若英国王,不如刊木生活之为愈”
之语。
即位之始其政策一受教士及耶稣会中人之指使。
贵族之丧失财产者年发国币数千兆佛郎以赔偿之。
七月命令
查理第十之政策既行,反对者当然甚烈,王不之顾。
且于一八三〇年七月有专横之举。
根据《宪章》上君主有为公安而立法之权之规定,于七月中下令数通,规定检查出版之制,增加选举权上之财产限制,声明唯君主独有提议立法之权。
宪政精神摧残殆尽。
人民权利绝无保障矣。
新闻记者之抗议
下令之次日即七月二十六日,巴黎之新闻记者提出抗议。
为人民显然反抗命令之始。
宣言若辈不能遵守王命,仍当继续其新闻之出版。
并谓国王既剥夺民权,则人民不应再忠于王室。
共和党人之暴动
然查理第十之倾覆共和党人之力居多。
七月二十七日巴黎城中之共和党人多毁移通衢之巨石,堆成堡棚以御政府之兵士。
候补王位者之出现
至七月二十九日巴黎全城皆入于叛党之手。
王知事体扩大,乃与国会商酌收回成命之法。
然为时已晚,国会难开。
富商巨贾已有拥戴奥尔良(Orleans)公之子路易腓立(LouisPhilippe)入继王位之计划。
路易腓立在昔本极热心于共和,曾与于发尔米及宅马普诸战役。
不久被放,居于英国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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