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西班牙与意大利之恢复旧制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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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西班牙与意大利之恢复旧制
约瑟波那帕脱时代之西班牙
西班牙之恢复旧制较他国尤为彻底。
拿破仑因力维其兄之地位之故战事连年,大伤西班牙之元气。
至一八一二年法国人方被英国人逐于西班牙之外。
然西班牙之人民虽屈服于法国人之下,而始终反抗实与独立无异。
西班牙之国会(Cortes)虽忠于故主,然能利用国内无主之机会于一八一二年编订宪法以植立宪之基。
斐迪南第七之废止宪法
西班牙王斐迪南第七之被禁于法国者先后凡六年。
至一八一二年仗英国人之力而复国。
返国之日即废止宪法。
宣言国会之编订宪法,显欲以“根据法国革命原理之煽乱宪法”
强国民之遵守,实越俎而夺君主之大权。
又宣言凡主张立宪者均以大逆不道论处以死刑。
于是专制政体,异端法院,封建特权及宗教团体无不死灰复燃,一仍昔日之旧。
耶稣会中人卷土重来。
检查出版物较昔尤厉。
压制言论之自由,恢复寺院之财产。
新党人之被拘或被逐者踵相接也。
一八一五年后之意大利
维也纳会议对于意大利绝不关心,不过以一种“地理上之名词”
(geographicalexpression)置之。
盖意大利绝无政治上之统一者也。
北部之伦巴底及威尼西亚则属于奥地利。
帕马、摩德拿及多斯加纳诸邦则均属于奥地利之王族。
南部之那不勒斯王国则属于西班牙之一支。
中部有教皇领土截半岛而为二。
外有奥地利之蟠据,内有罗马教皇之负固,意大利之统一几绝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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