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会与国家之分离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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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教会与国家之分离
教士之反对共和
法国之旧教教士自始即反对共和,盖若辈鉴于反对教士党之得势及出版与学校之自由颇以旧教失势为虑也。
罗马教皇庇护第九于一八六四年曾发表宣言,极言当日之种种危险及谬误。
言其著者如信教自由、良心自由、出版及言论自由、政教分离及世俗教育等皆是。
而此种危险又适为共和党人所主张而力行者。
故国内教士尽力以诟议共和而冀王政之恢复。
耶稣会及他种宗教团体中人日以后对共和之思想注入学校青年之脑中,凡遇选举之期亦必尽力于选举旧教徒之举。
旧教徒之报纸亦尝谓共和政体之建设为偶然之不幸,以致恶人当国君子道消。
然必有改建合法政府之一日。
共和党人之态度
教士反对共和既力,共和党亦益愤。
凡教士及其主张在共和党心目之中都无是处。
甘必大宣言教士为法国“唯一之敌人”
(theenemy)。
至一八九二年罗马教皇利奥十三(Leo
方忠告法国之教士令其“赞成共和,盖此乃国人所建之权力也;尊之服之视为上帝权力之代表可也”
。
二十五年来反对教士者之目的
罗马教皇虽有忠告之言,而法国教士初无和平之意。
国家与教会之争相持不下,卒至国家胜利而教会之势力大衰。
反对教会者之目的有二:(一)夺教士办理学校之权,以免法国青年再受王政主义之陶铸;(二)使政府不再负供给教士薪俸之责,以期政教之永远分离。
公立学校之设立
第一步即增加公立学校之数以吸收教会学校中之学子。
三十年来政府支出之教育费计达银币四百兆元之巨。
一八八一年至一八八六年所定之法律规定:国民小学不取学费,为教士者不得充当教师,凡儿童年在六岁与十三岁间者均实行强迫教育,私立学校则由政府监督之。
宗教集会之反对
其时法国国内之寺庵虽经第一次革命政府之摧残,至是渐复旧观与昔无异。
而新者且日有增加,大都为慈善事业及教育之机关。
然法国人以耶稣会中人为教皇之爪牙,以多明我派之托钵僧为反对共和之劲敌;同时对于教士所设之学校亦以其为灌输王政及复古思想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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