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爱尔兰问题
“近世欧洲史(..)”
!
第六节
爱尔兰问题
土地问题
英国不但内政上有种种困难问题,即对于爱尔兰之纠纷亦几穷于应付之术。
盖爱尔兰人系克勒特(Celt)种,而信奉旧教。
其感情习惯均与英国人不同。
所谓爱尔兰问题者其乱源有三:即土地、宗教及自治是也。
土地问题之起源
土地问题之发生实系英国人屡次征服其地之结果。
英国军队入侵一次,则爱尔兰人之土地亦日促一次,盖皆被夺而入于英国军人或贵族之手也。
英国人之入侵始于十二世亨利第二在位时代,遂夺都伯林(Dublin)附近所谓佩尔(Pale)者一带地。
当十六世纪时爱尔兰有叛乱之举,英国女王依利萨伯遂遣兵夺北部厄耳斯得(Ulster)之地。
至詹姆士第一时英国及苏格兰之新教徒相率迁入其地。
不久英国国内有清教徒之叛,爱尔兰乘机蠢动,终以内部分裂为克伦威尔所败。
蹂躏全国,土地之被没收者甚广。
至一六八八年英国有革命之举,爱尔兰人起而勤王以拥护詹姆士第二为目的。
爱尔兰之新教徒多被驱逐。
最后一六九〇年七月一日威廉第三败詹姆士于波印(Boyne)河畔。
厄耳斯得之新教徒自此有每年庆祝“奥伦治威廉拯救”
之举,并组织奥伦治同志(Orangemen)秘密党以反对爱尔兰之旧教徒为目的。
遥领地主制之流弊
爱尔兰屡次叛乱之结果为土地之日减。
为地主者皆系英国人而远居英国。
即所谓遥领地主(absenteelandlords)是也。
当十九世纪时爱尔兰金钱之流入英国者年以百万镑计。
而遥领地主则有终身足未践爱尔兰之土者。
对于佃户除如期收租外一切利害漠不关心。
凡佃户之不能如期缴租者则依法夺其居室及田产而逐之。
据一八四七年之计算,爱尔兰地租之缴入英国遥领地主者占全岛地租三分之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