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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连续作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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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搬家的那个邻居的新地址能查到吗?”

师父问道。

“哦,我已经查了,我看看,好像……就是在这附近。”

老刘说道。

“在这附近?”

我突然来了兴致,“他咋这么急着搬家?我看一定他心里有鬼。”

“这可说不准,你要知道,还有一位邻居直接出省了。”

“现在看来都很可疑,要不都抓起来审讯下?”

我大胆提议道。

“不行,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乱抓人。”

“我们先去调查搬到附近的那个嫌疑人,说不定会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今天还不行。”

“为什么?”

“若真如你所说那样,我要向上级申请一下搜查证。

我认为,应该先把死者的身份给确认了,凶手的相关信息亦能变多。

你刚才的推测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且太过于巧合。

我们刑警办案要讲求证据,搜查那家伙的事就姑且缓缓吧。”

老刘说道。

“可他如果真是凶手,我们现在这么大张旗鼓,他不会逃跑?”

“以现在的证据来看,他顶多算是个嫌疑人,逃走?这个我倒不担心,我今天会让人先盯着他,要是他敢有什么动作,直接抓了就是。”

“哦,这样也好。”

“那我先去布置了,死者的身份我会尽快落实,而且上一个案子我还要去调查下,你们师徒二人也抓紧时间吧。

如果凶手就是搬到附近的那个小子,希望在他再次犯罪前,我们能提前将其逮捕。”

老刘心中感慨万千。

“嗯,要真是他我倒不担心了,如果相反才麻烦。”

师父忍不住感慨道。

“为什么?”

“首先,他是凶手,短时间内不会二次作案,因为案件性质为狂欢型作案。”

师父说道。

“狂欢型作案?”

我听着也是一头雾水,这个名词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狂欢型作案简单点来说是没任何预谋跟征兆,凶手的人格本身极度扭曲。”

师父耐心解释道,“可以看出来,我们手上的这两案都算有预谋的作案,也有点像抽大麻后的缓冲期,犯罪心理学内称之为蛰伏期。

所以,凶手犯案之前一定会经过相应的缓冲期。

现在看来,要是你们推测没错,下一次犯案的时间至少会有三个月。”

“三个月?”

“对,所以我和你们的想法相反,假如你们的推测错了,凶手会随时作案。”

师父说道。

“随时?”

老刘皱了皱眉头,“现在这两个案子都还没进展,还来第三起,能把人逼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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